第三节小学语文课程的任务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九年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课程,必须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这就是中小学语文课程的基本任务。
“语文素养”是课程标准新的提法。“素养”既强调先天禀赋,强调遗传;又强调后天养成,强调教育;强调知识、能力、品德等是靠平常学习修养而成的。语文课程标准提出“语文素养”,显然值得我们深思。
学生应该获得哪些语文素养?语文课程标准指出:语文课程应培育学生热爱祖国语文的思想感情,指导学生正确地理解和运用祖国语文,丰富语言的积累,培养语感,发展思维,使他们具有适应实际需要的识字写字能力、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和口语交际能力。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
根据语文课程标准对培养学生语文素养的阐述,我们大致可以把语文课程的教学任务分解成四个方面:一、人文素养方面
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是现代社会一代新人的**条件,因此各门课程都应该把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放在课程教育的重要地位,特别是语文课程。我们知道,任何课程都有教育功能,教学的教育性是教学的共性,是教学的客观规律。而语文课程的教育功能,不同于其他课程,其特点更多地体现在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审美、价值观等人文素养上。也就是说,语文课程的教育功能和其他课程的教育功能有共性的一面,但更有其个性的一面。因为语文课程的人文性是由这门课程的性质所决定的,是由这门课程所学习的对象——语言的本质所决定的。语言是交流思想的工具,是社会交际的载体,它所载负的文化科学知识,都具有一定的思想、情意内涵及审美等人文价值。语文课程在教学语言的过程中,同时也在提高学生的思想认识,陶冶学生的情感,其人文素养教育的功能伴随始终。学生阅读一篇篇文章,在获得语言的同时,文章中杰出人物的形象或动人的情节或优美的景色,会在学生的人格形成中起巨大作用,.会在学生的一生中留下难以磨灭的印象。语文课程对学生思想、情感、审美教育方面所起的作用,是其他课程无法比拟的。所以语文课程要充分发挥其思想、情意、审美方面的教育功能,为培养学生的优良品德奠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