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历史是什么
历史是什么,这是历史本体论要回答的问题,并非属于史学本体论的范畴。但是,史学本体论研究,要弄清史学本身的一系列问题,不能不首先从史学研究的对象谈起,更何况史学理论、史学方法论的研究,也是与对历史本身的性质的认识分不开的。所以,在讨论史���理论问题时,对历史的定义及其性质有必要首先给予关注。
一 关于历史定义的讨论
科学研究对象的确定,是一门科学得以建立的前提。因此,从事历史研究的人们,应该首先弄清的问题,便是确定历史的定义。近代以来,人们提出了数百种历史定义,而*基本的可归纳为两种:历史是独立于史学家意识之外的已经消失了的人类社会的客观运动过程和把历史当作一门学问即历史学——一种观念性的东西。这两种定义有着本质的不同。现在,我们就从对后者的讨论开始,去阐明科学的历史定义。
梁启超说:“史者何?记述人类社会赓续活动之体相,校其总成绩,求得其因果关系,以为现代一般人活动之资鉴者也。”
杜维运说:“一般来讲,所谓历史,不外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简言之为往事),或者是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的记录(往事的记录)。就前者而言,如公元前5世纪波斯的入侵希腊。就后者而言,如西方历史之父希罗多德(Herodotus,C.484-C.4258.C.)所写的《历史》(History of the Persian Wars)。前者实际上已经过去了,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早已消失于天地之间,谁能让希波战争再重演一次呢?所以以往实际发生的事件,不等于历史。历史与往事之间,有很大的距离。后者大体上讲是正确的,古今中外的史学家,谁也无法完全否认历史是往事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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