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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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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第6版)

  • 作者:王保捷
  •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 ISBN:9787117172868
  • 出版日期:2013年03月01日
  • 页数:233
  • 定价:¥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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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级规划教材:法医学(第6版)》为全国高等学校五年制临床医学专业第八轮卫生部规划教材,全国高等医药教材建设研究会规划教材,是我国医学教育领域起步*早、历史*悠久、修订版次*多的权威、规范、科学、经典的**级规划教材。适合基础、预防、临床、口腔医学类专业使用。
    文章节选
    第二节 医学生学习法医学的意义
    法医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医学学科,应由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员从事法医学的研究和鉴定工作。但作为应用医学,法医学又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医学生毕业后将成为一名医生或从事与医学相关的工作,会经常遇到一些法医学或与法医学有关的各种问题,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一定的法医学知识和技能是十分必要的。一、死亡判定
    临床上准确地判定个体死亡是决定是否有必要实施抢救措施的重要前提,其涉及人的生命权的维护。在临床实践中发生过已判定临床死亡而后复苏的病例,特别是外伤或电击的病例,由于丧失了*佳抢救时机,从而引发重大的**纠纷与事故。同时,对已死亡的个体继续实施抢救也将造成社会成本的增加和死者家属严重的经济负担。死亡学是法医学研究的**内容,传统的死亡概念是“呼吸与循环不可逆的停止”,让学生深刻理解死亡的概念、清晰的认识并掌握判定死亡的各项生理及病理指标、科学地区分假死状态,从而准确地实施抢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纠纷与**事故
    **属于高风险行业,医生面对的是患者的生命和(或)健康,经常会在医患间出现纠纷,有的源于患者(或家属)对医学专业知识缺乏了解或理解的偏差,有的因医方**过失所致。是否存在**过失或是否属于**事故多经法医司法鉴定来判定,依据的是《侵权责任法》和(或)《**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的相关条款。通过法医学有关**事故与**过失鉴定知识的学习,使学生充分掌握**事故与**过失的基本概念,了解**常规、告知、病历、检查、抢救、用药、转诊、执业范围、会诊等方面的法医学鉴定要点,从而了解易于引发纠纷及事故的常见原因,例如在患者因经济等原因拒绝**,签字承诺对后果承担责任后,医生还应在患者离院时明确交代相关注意事项,否则将对可能发生的后果承担“未充分告知”的过失责任等;可以增强临床医生的临床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临床**水平,达到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维护患者生命和健康的目的;同时,通过对《侵权责任法》免责条款与《**事故处理条例》中不属于**事故规定的鉴定要点的理解与掌握,如“抢救垂危患者生命采取措施的后果”、“难以避免的合并症、并发症”、“患方原因延误诊疗”、“病情异常或体质特殊”、“紧急避险”、“不可抗力”等,以保护医生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医学证据保全
    当人体受到外力的作用造成机体器质性或功能性的损害后,**时间应去医院,医生将掌握*原始的被伤害情况。通过法医学知识的学习,让学生明确当这种损害涉及刑事或民事诉讼时,医生在初诊、抢救及以后的**过程中形成的��查记录、化验单、手术记录及病历等都将成为重要的原始书证以证明是否有损伤及程度。有些情况下(如伤者已痊愈或死亡而未经解剖),这些原始记录可能是鉴定损伤、损伤程度或死因等的**资料。另外,经治医生可能被传唤作为证人出庭作证以证明伤情。因此,医生在临床工作中应全面、详细并准确地书写病历,例如在软组织损伤清创缝合前,如能详细地对创伤的部位、分布、大小、形状、数目、特征及附着物等进行描述记录,将会成为*终判定损伤性质、程度及推定致伤物的有力依据;疑似中毒的患者的症状与体征的记载及呕吐(洗胃)物的保存可为案件定性与审理提供有力的佐证。
    ……
    目录
    **章:绪论
    第二章:死亡和死后变化
    第三章:机械性损伤
    第四章:机械性窒息
    第五章:高温、低温及电流损伤
    第六章:猝死
    第七章:中毒
    第八章:性侵害、杀婴
    编辑推荐语
    王保捷、侯一平主编的《法医学(供基础临床预防口腔医学类专业用第6版全国高等学校教材)》是第八轮五年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规划教材的修订工作是在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精神的背景下,在落实卫生部、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临床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基础上启动的。修订工作贯穿了医学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特别是注重将医德教育贯穿于医学教育的全过程,增加了《医患沟通》一书,同时强化临床实践教学,配套编写了相关的实践指导,以提高医学生的临床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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