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绪论
1.1 固体废物的概念与分类
1.1.1 固体废物的概念
按照200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法》的规定,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这里所说的生产建设,不是具体的某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而是指国民经济建设而言的生产及建设活动,是一个大范围的概念,包括工厂、矿山、建筑、交通运输、邮电等各业的生���和建设活动;这里所说的日常生活是指人们居家过日子,吃住行等活动,亦包括为保障人们居家生活提供各种社会服务及保障的活动;这里所说的其他活动,主要是指商业活动及医院、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等非生产性的,又不属于日常生活活动范畴的正常活动。
固体废物是相对某一过程或某一方面没有使用价值,而并非在一切过程或一切方面都没有使用价值。另外,由于各种产品本身具有使用寿命,超过了寿命期限,也会成为废物。因此,固体废物的概念具有时间性和空间性,一种过程的废物随着时空条件的变化,往往可以成为另一种过程的原料,所以废物又有“放在错误地点的原料”之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