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我国**经济法学家李昌麒先生主编,连续列选教育部“十五”**级规划教材及“十一五”**级规划教材,是法学教材中的精品。
本书以“需要**干预论”为立论基点,按照“经济法是**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这个命题来设计论证体系并将之贯穿全书。这一点体现了本书内容上的与时俱进追求,也使本书更贴近经济法的本源精神以及社会经济生活的实际。本书另一亮点是,注重运用多学科知识从多维度揭示经济法的本质属性,重视经济法形式理性与实质理性的有机结合。
全书共分六编,分述经济法主体、市场秩序规制、宏观经济调控、经济监管、经济法责任与司法救济等内容;其中,将经济法主体制度、经济法司法救济的内容分别设专编详述的做法,体现了本书的创新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