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一词,一般认为“就它反映的内容而言,是客观事物的属性与联系的反映,是客观世界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就它反映的活动形式而言,有时表现为主体对事物的感性知觉或表象,属于感性知识,有时表现为关于事物的概念或规律,属于理性知识”。由此可见,知识是事物的特征与联系在人脑中的反映,是客观事物的一种主观表征,知识是在主客体相互作用的基础上,通过人脑的反映活动而产生的。在理解知识的含义时,有必要把作为人类社会共同财富的知识与作为个体头脑中的知识区分开来。 产权一词“Property”包含有多种含义。在英文中,Property是指财产、资产和所有物的总称;也可指地产、房地产;还可指财产权和所有权,包含有“所有”的意思。因此,“Property right”,可以译为财产所有权、财产权,亦可简称为产权。经济学一般认为,产权不是一个权利,而是一组权利,或是一种权利的复合体,因此,它的英文对应词是Property Rights. “知识产权”是一个法律上的用语,从权利的角度而言,它是现代私法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权利。从性质和范畴来看,其属于与物权、债权、人身权、继承权“知识产权”在一些并列的民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