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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法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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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法总论

  • 作者:刘心稳著
  • 出版社: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562035152
  • 出版日期:2009年07月01日
  • 页数:290
  • 定价:¥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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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十一五”****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是由**新闻出版总署组织出版的**级**图书。列入该规划项目的各类选题,是经严格审查选定的,代表了当今中国图书出版的*高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作为**良好出版社,有幸入选承担规划项目中系列法学教材的出版,这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时代任务。 本系列教材的出版,凝结了众多知名法学家多年来的理论研究成果,全面系统地反映了现今法学教学研究的*高水准。它以法学“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为主要内容,既注重本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和发展动态,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满足读者对象的多层次需要;既追求教材的理论深度与学术价值,又追求教材在体系、风格、逻辑上的一致性;它以灵活多样的体例形式阐释教材内容,既加强法学教材的多样化发展,又加强教材对读者学习方法与兴趣的正确引导。它的出版也是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多年来对法学教材深入研究与探索的职业体现。
    文章节选
    **章 债与债权法的意义和性质
    第二节 债的性质
    一、债是动态财产关系
    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财产由一方移转至对方的运动状态,因此债是动态财产关系。物权关系不发生财产的流通转让,所以是静态财产关系。
    二、债是相对性财产关系
    债的相对性,是指债与物权关系相比较,三要素所具备的特���性和有条件性。
    (一)义务人特定,决定了债的对人效力的相对性
    债的义务人特定,限定了债的主体只能是因一定私人利益而相互特别联结的当事人。无此私人利益而不当事者,自然不会特别联结。因此,债的效力,原则上存在于当事人之间,不能约束当事人之外的人,债权人只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债务人只对债权人负担债务;债权人转让其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否则其转让行为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目录
    **章 债与债权法的意义和性质
    **节 债的意义
    第二节 债的性质
    第三节 债权法的意义、构成与性质
    第二章 债的要素
    **节 债的主体
    第二节 债的客体
    第三节 债的内容
    第三章 债的分类
    **节 概述
    第二节 依发生原因的分类
    第三节 依给付标的差异的分类
    第四节 依给付可否选择的分类
    第五节 依主体人数的单一和多数的分类
    第六节 依给付是否可分的分类
    第七节 依债权、债务可否分为份额的分类
    第八节 依两债之间主从关系的分类
    第四章 债的发生
    **节 概述
    第二节 合同
    第三节 悬赏广告
    第四节 无因管理
    第五节 侵权行为
    第六节 不当得利
    第七节 缔约过失行为
    第五章 债的效力
    **节 债的效力的意义与分类
    第二节 债权的效力
    第三节 债务的效力
    第四节 不真正义务的效力
    第六章 债的履行原则与不履行的效力
    **节 债的履行原则
    第二节 债务不履行的形态及其效力
    第三节 债权人受领迟延
    第七章 债的债权担保
    **节 债的担保的意义、性质和类型
    第二节 保证
    第三节 定金
    第八章 债权保全权
    **节 债权保全权的意义和性质
    第二节 债权入代位权
    第三节 债权人撤销权
    第九章 债的移转
    **节 概述
    第二节 债权让与
    第三节 债务承担
    第四节 债权、债务的概括承受
    第十章 债的消灭
    **节 概述
    第二节 清偿
    第三节 抵销
    第四节 提存
    第五节 免除
    第六节 混同
    参考文献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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