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物业管理企业会计概论:
1.6 会计工作组织:
1.6.1 会计机构:
会计机构是组织、处理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会计机构一般应单独设置,不要与其他职能部门合并,以免削弱会计的职能作用。物业管理企业必须合理地设置会计机构,并有效地组织会计工作。
一般的物业管理企业在经理室的统一领导下,通常设置办公室和财会、管理、工程、服务等部门,并对其进行分工分级管理。其中,财会部门是一个必不可少的独立机构。
会计机构的内部组织形式是由企业的规模和它所承担的任务决定的,一般可分为独立核算机构和非独立核算机构。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要有一定的资本金,有独立经营的自主权,能单独在银行开户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能单独计算盈亏,独立对外结算和定期编制并向外报送会计报表。非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往往是某一房地产开发公司下设的一个报账单位,在经营上虽有一定的独立性,但不具备完全独立核算的某些必要条件,如没有独立的资本金,不能在银行单独开户等。这些非独立核算的物业管理企业也必须配备一定的会计人员,有的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有的需单独编制
会计凭证、单独记账和编制会计报表,然后送会计部门汇总编制报表。
为了使会计工作有序地进行,在会计机构内部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范围,加强互相控制,防止出现错账、假账,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
1.6.2 会计人员:
为了切实完成会计任务,除设置合理的会计机构外,还必须配备一定的会计人员,加强会计队伍建设。会计人员是会计机构内部从事会计工作的全体成员,是决定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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