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事物对象,倘若价值取向不同,其作出的价值判断必然相异。怎样认识金、元、明、清四朝几近八百年间的词创作现象及其成就和价值,首先碰到的就是绳衡尺度,也即价值取向问题。
作为一种合乐的抒情诗体,词在两宋时期已是极其发展并臻于灿烂的高峰境地,这种辉煌态势的呈现当然又是与该文学体裁的功能被充分发挥是同步的。某种文学艺术样式的发萌、成熟、发展、绚烂,其实都是文化演进范畴中事,词在宋代构成其特有的黄金时期,同样不例外。关于宋代文化,当年陈寅恪先生在《邓广铭宋史职官志考证序》中曾有过一个精辟论断:“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年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金明馆丛稿二编》第二四五页)
文化,特别是高层次形态的精神文化,其“造极”的表现首在对人、天两大命题的认识探究上。对“人”的研讨包括着史鉴的进一步被重视,而对“天”的认知则深入及有关的“道”的、事物规律的各式各样的论辩。至于人材选拔的科举制度的更新,乃是文化发展主体的“人”的才思的一次激活。这种制度在历时性演变过程中产生了无尽的弊端,那是后话。应该承认新的人材考试制度对“士”的结构组合以及心理深层的潜在促变的作用是巨大的,深远影响着中国近千年“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