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创新的概念
一、创新起源
“创新”一词在汉语中早已有之,在《词源》中“创”字有疮、伤、损、惩的意思,其共同含义是“破坏”;而对“新”的解释是,“初次出现,与旧相对”。在新华字典中对“创新”的解释是“抛弃旧的、创立新的”,即在已有的基础上,提出独特的、新颖的且富于成效的见解与思维。综合起来,创新的意思应该是破旧立新、推陈出新、“首创新事物”。
近年来,“创新”一词广泛流行。但是,很多人所讲的“创新”的概念,已经不是创新原有的、*本质的含义。在国际上,比较公认的是,“创新”一词源于1912年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所写的一本书——《经济发展理论》,在这本书中,熊彼特**明确地提出“创新”的概念。
熊彼特被认为是技术变革经济学的创始人,他首先提出把技术作为生产要素,他提出的创新是指采用发明的手段,并使发明的成果转化为生产力。
这个概念一直延续至今,并未发生过本质上的变化。在熊彼特的概念中,创新(Innovation)、技术创新(Technology Innovation),其实本是同一个概念。在国外,对于创新一词在概念上的外延比较少。在中国,创新的概念在*近几年有了比较大的外延,对其在不同的维度上进行了扩展。但无论如何,我们都应当承认,技术创新是创新的核心内容,也是众多企业关注的核心。
按照熊彼特的定义,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在经济活动中引入新的思想、方法以实现生产要素新的组合,它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1)产品创新——引入一种新的产品或者赋予现有产品一种新的特性;
(2)工艺创新——引入一种新的生产方法,它主要体现为生产过程中采用新的工艺或新的生产组织方式;
(3)市场创新——开辟一个新的市场;
(4)原料创新——获得原材料或半成品新的供应来源;
(5)管理创新——实现一种新的工业组织。
可见,熊彼特的创新概念包含的范围很广,既涉及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又涉及非技术性变化的创新。后来人们又把创新划分为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两大类型。从熊彼特提出创新的本义来看,创新指的是一种经济活动,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都是从创新概念演化而来的,它们都是创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关于创新的多种论述
在国内外文献、书籍特别是在传媒中,创新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许多人认为创新就是发明创造,也有人把创新与研究开发和科学发现视为同义词。究竟创新是什么呢?许多研究者对创新作了解说,具有代表性的定义有如下几种。
(1)创新是开发一种新事物的过程。这一过程从发现潜在的市场需要开始,经历新事物的技术可行性阶段的检验,到新事物的广泛应用为止。创新之所以描述为一个创造性过程,是因为它产生了某种新的事物。
(2)创新是创造力的实施。
(3)创新是新创意的认知。
(4)创新是指新事物本身,具体说来就是指被相关使用部门认定的任何一种新的思想、新的实践或新的制造物。
(5)美国当代国际知识管理专家戴布拉·艾米顿(Debra.M.Amidon)对创新的定义是:从新想法到行动(New Idea To Action)。
(6)戴布拉·艾米顿对于创新的另一个定义为“盈利的战略性创造力的措施。”
(7)“工业创新包括技术设计、制造、管理以及新产品(或改进产品)商业化工程中的营销。”——克瑞斯·弗雷曼(Chris Freeman),1982,《工业创新经济学》(第二版),Francds Pinter,伦敦。
(8)“……创新不仅包含先进技术的商业化(突破式创新),而且包括技术诀窍应用中的小规模变革(渐进式创新)……”——罗尔·罗茨韦尔(Roy:Rothwell)和鲍尔·甘德勒(Paul Gardiner),1985,“发明、创新、再创新和用户角色”,技术创新。
(9)“创新是企业家的特殊工具,企业家可利用创新工具来开发新的市场机会。我们可以把创新看作一门独立学科,对其展开研究,并投入实践。”——彼得·德鲁克(Peter Drucker),1985,《创新与企业家》。
(10)“公司通过创新活动获得竞争优势。他们从更广泛的意义上组织创新,包括做事的新角色和新方法。”——迈克·波特(Michael Porter),1994,《**竞争优势》,Macmillan,伦敦。
(11)“新观点的成功利用”——UK创新单位(DTD)的定义,1994。
由此可见,创新概念包含的范围很广,可以说各种能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新活动都是创新。由于创新涉及众多领域,由此引发了许多新概念,如为了提高**的总体实力和竞争能力,提出了**创新体系、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为了获得自主知识产权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出了技术创新;企业为了获取更高的效益提出了管理创新和市场创新;为了扶持高技术企业成长提出了金融创新;为了培养创新人才,教育系统从应试教育转向素质教育,提出了教育创新;为了满足企业竞争和生存的需要,提出了战略创新;可以说创新有着无限的“演绎”空间——其中既有涉及以技术为内涵的创新,如产品创新、工艺创新、原材料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也涉及了一些非技术内涵的创新,如制度创新、政策创新、组织创新、文化创新、观念创新等。
三、与创新相关的概念
很多人认为,与创新相近或相关的一些词汇(诸如:创造、发现、发明、革新、创意等),难以区分清楚各自的含义与彼此的区别,容易产生混淆。其实,这些概念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下面对这些概念给出一些解释:
1.创造(Creation)
创造是指“**次提出、造出的东西”,是**次产生崭新的物质成果或精神成果的行为,其特征表现为首创。**性、新颖性是创造成果的共性,新是创造的核心。
狭义的创造——科学、技术、理论、方法和产品(包括物质产品和非物质产品),在世界范围内的**产生,它是一种“从无到有”的过程,故有人将其简称为首创或原创。狭义创造将“对已有事物的改进”排除在创造概念之外。创造的主体仅是少数的天才和社会精英们。
广义的创造——创造主体**独立地做成功自己从未做成过、也不知别人做成过,或知道别人做成功过但不知道别人是如何做的,有益于社会发展的事情。创造的主体可以是普通人群或者是社会精英。
2.发明(Invention)
发明是指“是通过思维或实验过程首先为一项科学或技术难题找到或发现了解决方案、解决方法”,例如生成新事物、新方法、新观点和新理论等。准确地说,一件发明就是一个以物质形态或概念形态存在的新的实体。发明与创造是非常接近或者等同的概念。
发明的成果都具有新颖性,因此,发明应该是一种创新。发明有不同的级别,*小发明可能属于改进与革新,有的发明成果属于首创,因此这样的发明也应该是一种创造。*高层面的发明属于发现级的重大成果。
3.革新(Renovation)
革新是指“革除旧的,创造新的(事物、技术等)的行为或过程”。
革新是一种具有高度创造性的、但是通常却不是**被使用的解决方案。
技术革新:指生产技术上的改进,如工艺规程、机器部件等的改进。也叫技术改革或者技术改造。
所有的发明都是革新。然而,却有很多的革新并不是发明。革新比发明有着更为广泛的含义。革新不仅包括实体和物质,还包括战略、流程、风俗习惯、技术工艺、方法、理念、表达方式以及做事的方式等等。
4.创意(Originallty)
创意是人的智慧,是一种能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价值的思维。由于创意是要从打破常规、大胆、勇敢、天马行空甚至胡思乱想开始,因此创意往往是引人人胜和出其不意的,常常表现为对事物具有前瞻性、新颖性、创造性等方面的认识和特性。
由于创意常与视觉艺术结合在一起,其主要作用是视觉效果,所以创意往往是虚构的、示意的(例如给马车安装上喷气发动机),更多的是一种艺术形式或者产品的*早期构思,而并非一种真实的产品。
即使是对产品的构思、(或者与创意比较类似的)主意(Idea)或者所谓的“点子”,绝大多数也并不能*终实现。根据国际上的统计结果显示,大约3000个不成文的Idea仅有1个能够*终在市场上取得成功。
因此创意并不等同于创新。但是一个好的创意,可以*终引导出创新的结果。
5.发现(Discovery)
发现是指对科学研究中前所未知的事物、现象及其规律性的一种认识活动,是“**次明确表述早已存在的客观事实、规律与现象”。发现也是一种*高层面的创新(或创造)。
发现某些情况下是指获得天然性新成果的一类创造,例如:发现的成果是客观存在的物质,或者物质的性质与规律;更多的情况是指推动全人类科技进步的重大技术创新(或创造),例如:由发现圆木能滚动重物而发明了车轮,奠定了人类交通工具的基础;由于发现PN结的单向导电性而发明了晶体管,奠定了人类所有信息化工具的基础等。
6.创新(Innovation)
创新是指“**次应用的事物或方法把发明和创造实用化与商业化,或把新的方法运用于经济活动”的过程。
狭义创新:根据熊彼得的理论,创新就是建立一种新的生产函数,在经济活动中引入新的思想、方法以实现生产要素新的组合,它包括:(1)产品创新;(2)工艺创新;(3)市场创新;(4)原料创新;(5)管理创新。狭义创新能够促进企业生产力提高、经济效益增长,是与现代科学技术相关联的直接企业行为。在某种意义上说创新就是企业对科学技术发现、发明和创造的实际应用,要成功地把创新的产品与服务推向市场,产生经济效益。在此,创新是一个经济学概念。
广义创新:既包括一切从无到有的创造,也包括一切比以前既有的东西具有新形式、新内容的新东西。它既可以是一个以技术为内涵的创新,也,可以是一个非技术内涵的创新。
广义创新和广义创造是同义词,差别微小,广义的创造更强调创造过程,而广义创新更强调创造的结果。
狭义创新和狭义创造之间差别明显。狭义创造多指原创、首创,指“从无到有”,不包括对已有事物的改进,并且多限制在科学、技术、理论、方法和事物的范围,与经济效益没有关系。狭义创新可以是原创、首创,也可以是持续的技术改进。同时,狭义创新是一种经济活动,获取经济效益是狭义创新的目的。
人们经常将创造与创新混为一谈,认为提出了一个“崭新”的概念就属于创新了。其实,有很多根本无法实现的“创造”概念,是无法产生产生价值和经济效益的。不能产生价值和经济效益的解决方案可能是一个好
的构思或者创意,但是不是创新。实现价值的解决方案才成为创新。
四、创新与创造的关系
“创新”和“创造”是近两年在国内外传媒和有关书籍中使用*频繁的词汇之一,也是*容易混淆的概念。在它们之间究竟有无差异?大致有以下几种论点:
1.“等同说
即“创造”就是“创新”,如图1—1a所示。不少学者认为,“创造”和“创新”不存在实质性的差别,它们都是研究“创造学”领域的逻辑起源的概念,对“创造”与“创新”的内涵认识可以兼容,视为一个相同的概念,不必将它们在逻辑意义上进行严格区分。
2.“本质不同说
创造本身是一个过程,不同于创新的过程,即“创造”和“创新”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如图1—1b所示。认为“创造”是“无中生有”,即创造出一个自然界没有的东西来;而“创新”是“有中生新”,在已有的基础上进行变革和改进,具有新的功能和效益。“创造”指科学技术的发明;“创新”是指这种发明**次被商业性运用。
3.两种“包含说”
一种包含说认为“创造”包括了“创新”,如图1—1c所示。“创新”仅是人类创造活动的一种,它专指经济领域的创造,是创造成果的商业性应用,是创造的一个突出环节和核心,是创造价值的*高体现。另一种包含说认为“创新”包括了“创造”,创造是创新过程的**阶段,是创新的一部分,如图1—1d所示。“创造”是“创新”的一个环节,某种新的想法、概念,新的器物,只要发明或制造出来就叫“创造”,而“创新”既要提出和制造出来,又要推广使用,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交叉说
即“创造”和“创新”的内涵有相容和不相容,呈交叉状态,如图1—1e所示。
虽然熊彼特在1912年首先提出了创新的概念,但真正被人们理解“创新”的重大意义,是伴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创新体系的创建才有所体现的,而“创造”的概念已有几千年的历史。
笔者认为,“创造”和“创新”其本质是相通的,因为“创新”是在人类发明创造基础上产生的,它们表现的共性是:“创造”和“创新”都要出成果,其成果都具有首创性和新颖性。它们表现的差异性是:“创造”不一定要具有社会性和价值性,“创新”必须要具有社会性、价值性。创新是在创造基础上经过提炼的结果,是新设想、新概念发展到实际和成功应用的阶段,它代表了人类先进的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有益于人类社会的进步。
5.创新与发明级别
前苏联发明家、萃智(TRIZ)创新方法学的创始人根里奇·阿奇舒勒(Genrich.S.Altshuller)采用划分发明级别的方式,将创新与革新、发明、创造、发现在技术领域的层面上统一了起来。发明级别可以分为5级。
第1级:个人发明也称为*小发明,是指在本专业范围内,用常识来解决常见问题,或仅对已有系统做简单改进。该类发明大约占人类技术创新总量的32%。这一水平的成果通常被称为小改小革,其中只有一小部分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无法获得发明专利。
第2级:本专业发明是指采用本专业内已有的知识和经验,对现有系统仅进行少量改进。该类发明大约占人类技术创新总量的45%。这类成果可以申请和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和专利保护。但是这类成果在**性方面并不突出。
第3级:跨专业发明是指采用本专业以外的现有知识和经验对已有系统进行根本性改进。该类发明大约占人类技术创新总量的18%。这类成果的新颖性和**性都比较高,几乎都能够获得发明专利。
第4级:重大发明是指采用全新的原理来完成对现有系统基本功能的创新。该类发明大约占人类技术创新总量的4%。这类成果往往属于重大成果、重要发专利或基础专利之列。
第5级:特大发明是指依据人们对自然规律或科学原理的新发现,汇总全人类的知识体系做出的发现级的发明。该类发明数量大约小于人类技术创新总量的1%。这类成果大多属于基础专利,制约着一系列其他发明课题的解决。
由以上论述可见,革新、发明、创造、发现都体现在了发明级别的不同上。所有*终能转变成生产力的发明都可以划归创新的范畴。这种划分方式未必是*科学的分类方式,但是其好处是回避了对创新、革新、发明、创造、发现等词汇的内涵的争议,让人们把关注的焦点放到如何利用创新的方法和规律来实现以上各种级别的发明创新上来。
有关创新概念的讨论仍���继续着,至今尚无一致的结论。在本书中,将主要采用“创新”一词来统一描述创新、发明与创造。借用美国**学者、福特汽车公司前总裁唐纳德·彼得森的一句话:“我们没有更多的时间去弄清正在发生的事情及其原因,但我们必须用足够的时间去组织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