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教师职业的专业化
**节 走向专业化的教师职业
一、教师职业的非专门化阶段
在漫长的原始社会里,为了生存和发展,家庭中的父母兄长,氏族部落的首领、长老,都承担起了将生产和生活经验传递给新生一代的责任。传说中的燧人氏教民钻木取火,有巢氏教民构木为巢,伏羲氏教民以猎,包牺氏教民以渔,神农氏制作耒耜、教民农作等等,都表明在原始社会,教育者既是年长的、有经验的劳动者,又是教师,即“长者为师”。这一时期,教育还没有从生产劳动中分离出来而成为独立的社会部门和社会过程,因而不存在独立的教育机构的专门从事教育工作的专职教师。
到了原始社会末期,奴隶社会初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剩余产品的出现,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的分工,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诞生了。有了学校,也就有了从事这一工作的人员——教师。然而,在学校产生之后的很长时间内,学校的教师依然是由其他职业的人士兼任。
在我国,古代的西周,由于政教合一,“学在官府”,所以,学校的教师皆由官吏兼任,即“以吏为师”,官师合一。这种官师一体的体制不仅在奴隶社会的官学系统中得以发展,而且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也基本上得到了保留。
在西方,据教育史记载,古埃及、古波斯及古罗马时代,大多以僧为师;古希腊斯巴达的“教练所”和“军训团”,则由奴隶主**的成员负责教育工作,同时又由执政官予以训诫。在中世纪,由于天主教会掌握了欧洲1/3的土地,使得当时的学校,从识字启蒙到高等教育都由神职人员任教。“以僧为师”,僧师一体,在西欧十分普遍。可见,在古代西方社会,教师作为职业虽然产生了,可仍还没有成为一种专职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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