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写作主体的能力与修养
写作是一项**的脑力劳动,是写作主体用有组织的文字反映客观世界、表达思想感情和见解的活动。因此,根据这个定义,文学创作属于写作的范畴,出一则通知,写一篇论文等,都是写作要探讨的范围。这里需要界定“写作主体”与传统的“作者”的联系和区别。按照当代文学理论,文学创作主体指已经处于创作活动过程中的作家个体。作家并不等于创作主体,因为主体只是相对于客体而言的。一个人曾经写过一些小说,尽管他也许早已不再写小说了,人们还是可以称之为作家的,但是,他已经不再是创作主体了,因为只有相对于创作客体(创作主体在创作过程中加工改造的对象),并且处于创作过程之中的作家才是创作主体。一个作家即使依然进行着文学创作,但是,当他从创作过程中抽身而出时,例如他去从事体育锻炼或其他日常事物时,他也就不冉是创作主体了。可以以此类推,写作主体就是处在写作活动过程(如在进行观察、思考、构思、写作、修改)中的作者。
写作是一种传播活动,在这个传播��动中,写作主体作为传播者,对整个传播过程的效果和成败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可以说,没有写作主体就没有写作,就不可能有写作活动的成品——各种文本。对写作主体来说,其能力和素养的大小、高下,对写作水平的高低有决定性的意义。这里要谈的正是关于写作成败的主体的各种能力和素养。
**节 观察与体验能力
一、观察与体验的关系与作用
写作的成品——文本,其内容无非是两方面一客观世界及写作主体对它的着法、评价等。写作主体的看法、评价也是对客观世界的反映。也就是说,丰富多彩的客观世界是写作*终的源泉。古人说的“气之动物,物之感人”“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都是这个意思。要想获得写作的材料,*基本的手段就是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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