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师**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三级营销师》:
近年来,为了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管理,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开交易,我国一些**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资或服务的行为开始受到法律的约束和规范,不少省市已陆续颁布采购条例。研究政府采购行为,对于满足政府市场需求,扩大企业销售收入具有重要的意义。
由于非营利组织的采购与政府采购具有极大的相似性,有的地方甚至直接将非营利组织的采购纳入政府采购的范畴,所以下面主要结合我国政府采购法,介绍政府采购的原则、政府采购的方式以及政府招标采购程序等有关问题,以便供应商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采取营销对策。
(二)政府采购的基本概念与原则
1.政府采购的基本概念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和经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经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指经政府财政部门认定资格的,从事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2.政府采购的基本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利益。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三)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采主要用以下方式:
1.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采购人不得将应当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公开招标采购。
2.邀请招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形包括: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3.竞争性谈判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形包括: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单一来源采购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情形包括:只能从**供应商处采购的;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采购人与供应商应当遵循规定的原则,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采购。
5.询价
采购的货物规格与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采购。
在上述5种采购方式以外,还可以有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四)政府招标采购程序
1.组织招标
货物和服务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公开招标的,招标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日之前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包括如下内容招标项目的名称、数量供应人的资格招标文件的发放办法和时间;投标时间和地点。
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招标的,招标机构应当于投标截止日之前发布类似内容的招标邀请书。招标机构应当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经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对招标文件的真实性负责,自行编制标底,并封存保密,在定标前任何人均不得泄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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