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
第二节 知识产权法概述
一、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确认、保护和行使知识产权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知识产权法的概念可以看出,知识产权法主要调整四方面的社会关系。**,知识产权权利归属方面的法律关系。这主要是指知识产品的创造者和知识产权权利主体之间的关系。因职务、委托等关系产生的知识产品的权利归属,由相应的法律来调整,如我国专利法规定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归属于单位。第二,知识产权行使方面的法律关系。这是指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人和知识产品使用者之间流转而发生的社会关系。包括知识产权的转让、许可使用、继承等。第三,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的法律关系。这主要是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关和��识产品创造人、知识产权权利主体、知识产品使用者之间的关系。例如,注册商标的审核和批准、注册商标的异议和无效宣告、商标争议的裁定等等。第四,因侵犯知识产权而发生的法律关系。这主要是指知识产权人和侵权行为人之间的关系。法律~方面规定对知识产权的直接和间接侵权行为进行制裁,另一方面也对被侵权人依法予以救济。
二、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特点
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制度产生、发展的历史,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阶段,自封建社会萌芽,特别是资本主义社会开始,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制度就产生并发展起来。但那时知识产权制度更多的是一个**的国内现象。这主要表现在“地域性”原则上。第二阶段,是以《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及其确立的地域性、国民待遇、优先权三大原则为标志,知识产权制度开始了国际化的进程。第三阶段,是以WTO(包括其前身关贸总协定)的《TRIPS协议》签署生效为标志,世界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即后TRIPS阶段。纵观世界范围内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可以发现几个特点:
**,知识产权制度与科学技术、经济发展尤其是经济的国际化、全球化有内在的、紧密的联系。如就专利制度而言,现代的比较完善的专利制度可以说自英国开始。那时正是英国工业革命开始萌芽。而专利制度发展第二阶段开始时的19世纪末20世纪初,恰恰又是国内外许多学者提出的**轮全球化时期。专利制度发展的第三个阶段,又正好是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生物技术为主要内容的新的科技革命发生、知识经济开始崛起,新一轮经济全球化大发展的时期。这绝不仅仅是历史的巧合。 本书作为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基础系列教材,既要考虑到知识点覆盖的全面性,也要照顾到对学科前沿问题的适当介绍及对学生深入学习兴趣的启发。为此,本教材从体系上涵盖了知识产权各领域,包括知识产权总论、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其他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等六编;从广义角度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也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组成部分,但考虑到各高校一般开设单独的竞争法课程,本书没有对此专门阐述。
本书在具体知识产权制度各章都设有“法律适用问题”部分,**介绍本章内容涉及的法律规定的实践应用,解决同一行为在各种法律规定出现交叉、冲突时的具体适用,以期提高学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通过课后思考题提问的形式,引发读者对学科理论问题的探讨。
本书依托高等教育出版社网络教学平台,编制了供教师使用的教学课件与案例(凭院系证明向出版社免费索取),并向学生提供用于自学的网络课程(通过学习卡登录),将教学过程延展到网络空间,以克服地域和时间对学生获取知识的限制,便于师生互动,充分体现知识产权法鼓励创新的价值理念。
全书由张楚担任主编,刘银良、王殊、陈健担任副主编,各章编写人员分工如下:
总论:张楚、谭华霖;**编:王殊、张友忠;第二编:刘银良、董新中;第三编:徐春成、赵浩;第四编:董皓、郭斯伦;第五编:陈健。
本书附赠的配套知识产权法网络课程编写、制作人员如下:
赵 浩:课程知识要点和网页制作。
刘义军:著作权法、专利法的案例编写。
袁昌劲:商标法、其他知识产权的案例编写。
孔希希:习题部分编写。
李俊慧:扩展资源部分编写。
编者衷心希望听到专家和读者的指点和反馈,以下邮箱和网址专门接收大家的信息:chuzh@cupl_edu.cn,www.newip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