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歌唱的形式
声乐的演唱形式可分为两类:**类,如独唱、重唱、齐唱、混声合唱、歌剧、戏曲、曲艺演唱等。第二类,如我国古代的汉魏大曲,唐代大曲,明、清小曲,侗族大歌;外来的题材有声乐套曲、弥撒曲、经文歌、正歌剧、喜歌剧、音乐剧目(曲)、清唱剧目(曲)、小夜曲等。
二、歌唱的风格
歌唱风格、特点的不同从而造就歌唱方法的不同。美声风格特点的形成、变化和更新取决于下面一些因素:**,民族不同,地域不同,风格特点就不同;第二,语言不同,音乐的风格特点也会不同;第三,民族的迁移、融合及文化交流造成风格特点不同;第四,时代的推移制约着风格特点;第五,生产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带来的人们观念的变化,也影响着歌唱的风格特点。例如,汉族因人数众多,居住的地域广大,地域性歌曲的风格就格外突出;而藏族和蒙古族居住地比较集中,他们的民族风格特点就相对稳定。再如,满族在17世纪人关建立了清朝后融入汉族文化的程度很深,几百年来的满族民歌风格就弱化了。中国在19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半殖民半封建地社会的发展,一些外国的先进的五线谱、简谱,非板腔体、非词牌自由创作的歌曲,军乐、交响乐、欧美歌唱发声方法等,也在新式学校教育中应用到,歌曲的调式除了民族式的���、商、角、徵、羽外,还引进了欧洲大小调体系。声乐的风格种类实在太多,相应的唱法也很多,一般人很难完全接触到,更难于样样知晓。
三、美声唱法
在中国一直被译作“美声唱法”这一词出自于意大利语belcanto。bel译为精美、美丽、美好或美妙,canto译为美歌、歌唱。直译应是“美妙地歌唱”,一般译为美声歌唱,也称欧洲传统唱法,现在统称国际通用唱法。其实,美声唱法不仅是一种发音方法和歌唱方法,而且是一种歌唱风格和一种流派,因此,又译作“美声学派”。一提到“美声唱法”一般就应提到“美声学派”。而“美声歌唱”就是在18世纪到19世纪初意大利盛行的一种声音华美、具有弹性、富于朗诵性和戏剧性效果的歌唱风格。据有关史料记载,美声歌唱作为音乐术语是在19世纪中叶才开始形成的,并有一整套科学系统的技术训练方法和理论体系。美声唱法不同于其他歌唱方法,它采用高位置、低喉位的发声方法,声音明亮、圆润松弛、丰满浑厚,具有一种金属色彩,富于共鸣,上下贯通,音色优美华丽;它在演唱时注重句子连贯,声音统一,灵活宽厚,演唱风格刚柔相济,又以柔美为主。
长期以来,美声唱法已被世界人民所接受和喜爱,成为人类音乐文化的宝贵财富,音乐界涌现出一大批世界**的歌唱家,如卡鲁索、吉利、卡拉斯、萨瑟兰、帕瓦罗蒂、多明戈、卡雷拉斯等歌唱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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