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心身病 由心理、社会引起的躯体器质性病变都属于此类。但这类心身疾病又分两种:一种是心理社会因素直接致病,如神经性皮炎、学校性哮喘、斑秃等,这类疾病在心身疾病中所占比例不大。另一种是心理社会因素在发病中起触发作用,如消化性溃疡、原发性高血压、冠心病、过敏性结肠炎、糖尿病等多种常见的躯体疾病,但以功能性改变的心身症,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演变为器质性疾病,如冠脉痉挛持续过久,可引起心肌坏死,在临床上引起急性心肌梗死的典型改变。这表明心身症与心身病在一定程度上只体现疾病发展的不同阶段。
三、心身疾病的范畴
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围绕增强公众维护自身健康的意识和责任,倡导保持生理健康与追求精神健康的统一。医学模式正在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模式”转变,心理和社会因素对健康和疾病的影响作用也相应地得到重视。目前普遍认为,精神和身体在人的生命系统中是一个共同作用于个体的全部活动有机体的整体。现代医学和心理学的研究证明,很多种疾病都能找到其致病的心理因素。所谓心理因素,系指个体在心理活动中所产生的冲突、紧张、不良习惯和人格特征等。这些因素与人们熟知的病毒、细菌、遗传等因素一样,也能引起躯体疾病。狭义的心身疾病的概念就是在这个基础上提出来的。所谓心身疾病是指那些心理、社会因素在疾病的发生、发展、**和预后中起重要作用的躯体性疾病。由于它具有生理上的障碍,也称为心理生理疾病。狭义的心身疾病观认为心身疾病是一种生理上的躯体疾病,但又与一般的生理疾病不同,而且也不同于神经症。神经症只具有比较模糊的躯体症状,往往找不到具体的器质性病变。认为心身疾病不等于身心疾病。而身心疾病是因人的机体发生了生理变化而引发了个体心理、行为上的变化,例如老年性痴呆、经期精神紧张、更年期综合征等。这些生理变化而导致的心理、行为的变化与当事人的社会认识无关,也与当事人对自我的认识无关,其心理、行为的变化不受自我意识的控制。心身疾病的发展过程正好与身心疾病相反,心身疾病是由于当事人对于发生在自己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中的各类事件的价值观念发生变化,包括恶性事件的不良刺激,而对自我认识发生了改变,导致心理出现不平衡状态。心理状态的不平衡*终影响了身体的生理变化,出现了心身转换,例如出现癔症、心因性阳痿、强迫行为,等等。
由心身疾病分类标准不同,人们难以很好地鉴别心身疾病和身心疾病,常常将身心疾病和心身疾病混为一谈。一是身心疾病也会出现精神问题,二是患身心疾病���人无法摆脱自身生理上的痛苦,对自己的人格产生否定的认识,此时病人的精神表现同心身疾病患病的精神表现似乎相同。另外,心身疾病患者因社会刺激和自我意识问题而导致心理状态不平衡的时候,也会有身心疾病患者相似的生理痛苦,患者在这时候感到自己是真的“病”了。再者,由于目前很多医务工作者受生物医学模式影响,在诊疗过程中经常忽视心理、社会在疾病中的作用,缺乏系统**的理念。在此基础人们又提出了广义的心身疾病概念,认为心身疾病是指心理社会因素在疾病发生、发展、**及预后过程中起重要作用的躯体性器质性疾病和功能性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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