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英租界皇冕契及其他
俞鸿昌译
说明:1860年后,天津有九个租界地,其中英租界是**个,至1945年抗战胜利后全部收回。1860年,按《北京条约》第四款“以天津郡城海口作为通商之埠”,英国公使额尔金和恭亲王奕诉、直隶总督恒福、通商大臣崇厚就天津开埠开辟租界进行密议,划定北至宝士徒道(今营口道)、西至海大道(今大沽路)、南至博目哩道(今彰德遭)、东临海河西岸,即紫竹林地区为原订租界。英国政府称之为**永租地,并以地主身份将租界地分段出租给英国国民。其间所形成的租界文件、契据、土地转让、租地人登记等档案资料是研究中国租界历史的重要史料。“皇冕契”是这些史料中*原���*直接的一种。本资料系译者在天津南开文化宫附近的书市购得,今译出并略作说明,供研究参考。
一 皇冕契及其抄本
皇冕契(CROWN LEASE),即英国领事代表英国女王将原订租界地分段(Lot N0-)租给英国国民时发给的契证。这种契证以钢笔书写,规定租期为99年,以后租户若将此地转让,此契证始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