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导论
**节 创新与创新学
“创新”是当今社会使用*频繁的词汇之一。但是在国内外传媒和有关书籍中,创新又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许多人认为创新就是发明创造,也有人把创新等同于研究开发和科学发现。创新到底是什么?它的内涵和特性如何?下面针对这些问题进行阐述!
一、创新的概念与基本内涵
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就是不断创新的历史,但是人类有意识地以创新理论来指导创新实践则是从近代才开始的。1912年,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约瑟夫阿罗斯·熊彼特在其德文版《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使用了“创新”这一概念。他将创新定义为“新的生产函数的建立”,即“企业家对生产要素之‘新的组合”’,也就是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新���合”引人生产体系。按照这一观点,创新包括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与过程创新)与组织管理上的创新,因为两者均可导致生产函数的变化。一般认为,熊彼特的创新概念大致是:一项创新可看成是一项发明的应用,也可看成发明是*初的事件,而创新是*终的事件。在他看来,企业家的职能就是要实行创新,引进“新组合”,从而使经济获得不断的发展。熊彼特还认为,创新不是科学技术上的发明创造,而是把已发明的科学技术引入企业之中形成一种新的生产能力;创新是一个经济范畴,而非技术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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