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易象与审美
第四节 象的超越与大和之美
一、象的超越:在似与不似之间,走向审美自由
“立象以尽意”和“得意而忘象”是一对矛盾。前者是《周易·系辞上》对《易经》的哲学阐释,后者是王弼《明象》对《易经》的哲学阐释。但二者并没有把“意”和“象”合成“意象”这一新的哲学美学范畴。直至梁代,刘勰始用“意象”一词来表现文学创作的构思特点。他在《文心雕龙·神思》中说:“独照之匠,窥意象而运斤。”
《周易》卦象可以“范围天地之化而不过,曲成万物而不遗”(《周易·系辞上》)。“象”首先是指呈现在眼前之现象、形象,如天、地、人以及万物之象。但是,这只是象的一个较浅的层面。实际上,人们在眼观外在之象这个层面时,已包括了对于这个层面的超出。透过这个象,人们可由此延伸出象外象、象外意和象外境等。当人们眼观感受这一“象”时,便不可避免地染上了“意”,并受制于“意”,而“意”又衍生出“象”、“境”和更深层的“意”,《周易》卦象象征美的*高境界即如此。
卦象不是静止的、僵化的,而是在“流动与转化”的。《周易·系辞上》说:“见乃谓之象。”韩康伯注曰:“兆见日象。”这表明,卦象本身具有显见、显兆的流动。在这个过程中,外在的、感知的“象”逐渐被淡化,进而转化或生成某种把握整体内涵的“气象”或“意象”。作为把握整体性内涵的“气象”,无疑已是更高层次精神之象的“意象”。这是一种超越时空的染上了个人情志的独特之“象”,一种凝瞬间于永恒之“象”。这就是说,这一转化为“意象”的眼观之“象”,承载着主体之“意”,因此,其所蕴藏的审美内涵是丰富、深邃,且具有不确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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