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环境法案例教程(复旦博学·法学系列)
QQ咨询:
有路璐璐:

环境法案例教程(复旦博学·法学系列)

  • 作者:蔡守秋
  •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9066777
  • 出版日期:2009年07月01日
  • 页数:289
  • 定价:¥35.00
  •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环境法案例教程》是复旦大学博学法学系列中的一种,定位为本科生教材。本教材吸收了近十几年来我国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丰富经验与国内外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新理论研究成果和*新案例,不少章节涉及我国环境资源法制建设的发展方向和环境资源法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全书共有十二章、三个附录、近100个环境法案例,其主要内容包括:环境的概念与特点,环境资源问题与环境资源保护,环境法的发展概况,环境法的特点、目的与基本理念,环境法的基本原则,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与监督管理制度,环境污染**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与建设法,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管理的法律制度,环境行政责任,环境民事责任与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环境刑事责任和国际环境法。本教材较好地体现了案例教学的特点,在全面介绍我国现行环境资源法律法规、环境资源法学基础知识的同时,结合现实需要突出了环境资源法实用知识的介绍,注重运用环境资源法学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注重培养适用法律的能力。本书可以作为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专业的教科书,也可供其他专业选用和社会读者阅读。
    文章节选
    第1章 概论
    **节 环境的概念与特点
    一、环境的概念
    (一)环境的概念
    一般认为,环境总是相对于某个**而言的,人们把这个**称为主体,把围绕着**的周围世界称为环境。**不同,环境的内���也有所不同。如果以整个人类为**,那么围绕整个人类的周围世界就是人类环境。通常所说的人类环境就是指以整个人类为**、除人类以外的非人类世界即自然环境。
    自然环境是一个复杂庞大、多层次、多单元的系统。我们把组成自然环境的各个成分叫做环境因素或环境介质。由于环境因素很多,我们将重要的环境因素叫做环境要素。自然环境是由各种环境因素或环境要素组成的统一体。根据需要,有时将某种环境要素或某些环境因素的组合称为某种环境,如由水、水生物和水底组成的水环境,由城市、乡村、社区和不同生活功能区组成的生活环境,包括城市环境和农村环境。
    法律对环境的定义主要有概括式和列举式两种,有时也将概括式与列举式结合起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①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环境与资源的关系
    资源是指对人有用或有使用价值的某种东西。广义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经济资源、人力资源等各种资源;狭义的资源则仅指自然资源。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领域的资源主要指自然资源,自然资源是自然形成的可供人类利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的总称。
    从资源分布空间的角度可以将资源分为地下资源和地表资源;从资源是否可再生的角度可将资源分为可再生资源、****资源和恒定资源。环境法主要涉及大气(气候)、土地、水、海洋、森林、草原、湿地、矿产、生物、风景名胜(旅游)等自然资源。
    环境和资源是从不同角度、有不同侧**并相互交叉的概念。人类环境是指在人周围且对人有影响的各种自然因素的总称,自然资源是指对人有用且能为人所利用的自然因素。人类环境由环境因素组成,而各种环境因素在一定条件下均可成为对人有用和能用的物质和能量(即自然资源);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环境由不同种类的自然资源构成,各种自然资源均存在于环境之中。环境概念强调整体性、生态联系性,人类环境无国界;资源概念强调使用价值、可开发利用性,自然资源是财源。
    ……
    目录
    第1章 概论
    **节 环境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 环境资源问题与环境资源保护
    第三节 环境法的发展概况
    第2章 环境法的特点、目的与基本理念
    **节 环境法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 环境法的目的与作用
    第三节 环境法的基本理念
    第3章 环境法基本原则
    **节 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二节 预防为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三节 环境责任原则
    第四节 环境民主原则
    第4章 环境监督管理体制与监督管理制度
    **节 环境监督管理体制和环境监督管理制度的分类
    第二节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第三节 “三同时”制度
    第四节 环境许可制度
    第五节 排污收费制度
    第六节 环境监测与现场检查制度
    第七节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制度
    第5章 环境污染**法
    **节 环境污染**法概述
    第二节 水污染**法
    第三节 大气污染**法
    第四节 固体废物污染**法
    第五节 环境噪声污染**法
    第六节 海洋环境保护法
    第七节 放射性污染**法
    第八节 危险化学品、农药污染**法
    第6章 自然资源法
    **节 自然资源法概述
    第二节 水法
    第三节 土地法
    第四节 矿产资源法
    第五节 森林法
    第六节 草原法
    第七节 海洋资源法
    第7章 生态保护与建设法
    第8章 环境公众参与和环境公益诉讼
    第9章 环境行政责任
    第10章 环境民事责任与环境民事纠纷的解决
    第11章 环境刑事责任
    第12章 国际环境法
    附录一 主要环境资源法律
    附录二 中国参加的国际环境资源条约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