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绪论
【本章要点】
本章主要介绍环境、环境污染及环境污染物的概念,环境化学的定义,环境化学的特征、任务、研究内容与发展方向。
**节 环境与环境污染
一、环境和环境问题
1.环境
环境是指与某一**事物有关(相适应)的周围客观事物的总和,**事物是指被研究的对象。对人类社会而言,环境就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能量、社会、自然因素的总和。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两大部分。
自然环境是人类目前赖以生存、生活和生产所必需的自然条件和自然资源的总称,即阳光、温度、气候、地磁、空气、水、岩石、土壤、动植物、微生物以及地壳的稳定性等自然因素的总和。“直接或间接影响到人类的一切自然形成的物质、能量和自然现象的总体”,简称为环境。社会环境是指人类的社会制度等上层建筑条件,包括居住环境、生产环境、交通环境、文化环境和其他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本法所称的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这一定义把环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天然的自然因素总体”,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环境,其特点是天然形成,无人工干预;另一类是“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即在天然的自然因素基础上,人类经过有意识的劳动而构造出的有别于原有自然环境的新环境。例如,人文遗迹、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环境问题
全球环境或区域环境中出现不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现象,称为环境问题。环境问题按成因的不同,又分为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原生环境问题,即自然力引发的环境问题,也称**类环境问题,如火山喷发、地震、洪灾等。次生环境问题,即由于人类生产、生活引起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反过来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现象,也称第二类环境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