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录了“新世代”代表人物侯马的主要诗歌作品。一首首单纯、本质的诗歌呈现着作者“爱、感受以及表达”的生活态度与艺术理想。它是新一代汉语人文诗歌的一个成果,更是一个当代人心路历程的样品。爱与徒劳的故事,面对虚无的勇气。 我所了解的侯马和他的诗歌
中岛
侯马是我的朋友,十几年和他的交往,使我受益匪浅。北师大“八五一代”中的侯马、伊沙、徐江是我的良师益友,我现在所有的进步,除自己的努力,更多的是来自于他们的精神和智慧的支持。
我和侯马的友谊虽在伊沙、徐江之后开始,但在一起的时间却多于他们俩,这使我有时间更多地了解这位才子。
从1989年我和侯马认识,实际上就埋下了友谊的种子。那一年寒假,伊沙去了一趟哈尔滨,春天我就来北京搞起了中国高校文学研讨会,并借住在北师大。那时侯马还不是诗人侯马,他的绰号是侯马。他在我们狂热的诗歌创作和组织活动中显得并不那么热情,静静地坐在我们中间,永远保持着一份沉静。当时我也不知道他会写诗,只知道是班长、党员。他高大的个头和英俊的脸蛋,很能吸引女生。
虽然那次研讨会搞得不很理想,但也结识了很多的朋友。我临走的前几天,侯马请我到北京一家很有名的西安饭店吃羊肉泡馍,这是我有生以来,**次吃到这么有感觉的西北风味。之后一别就是四年多,期间只收到过一次他寄来的诗歌作品,就再也没有什么联系。了解我的人都晓得我从不写信的,虽然收到了他的诗稿,翻阅后没有什么惊喜,也就没了下文。但让我想不到的是,他的诗歌写作竟会达到今天这样如此高的程度。那时,我主编的《诗参考》已经办了两年,发伊沙的作品多一些,徐江也只是有少量的诗歌见报。期间我曾经去了一趟北京,却没有找到侯马,黄祖民在师大的食堂请我吃了顿包子,我就匆匆的离开了北京。1994年初我来北京,我和侯马又巧合地住在了同一栋日式小楼中(他住在*高层,我住在地下室),当时我们谁也不知道,这种对我们俩再次相见的安排实在是巧妙得叫我不可理解。佑大的北京这么巧就被一个四年前的朋友神不知鬼不觉地踩在了脚下。更叫我不解的是,我们的相见却不在这个院子里。不说上下班出出进进,就是在院子里凉衣被、聊天,我们也应该见到。当我们在他的办公室一个劲地核对住所时,才表现出难以置信的惊讶。谁会相信这个事实呢?但命运中的不期而遇就是这样。
因为这栋楼有了我这么一个志同的朋友,侯马也就搬回到他不愿常回的窄小的家。��们几乎天天见面,我们在地下室吃饭、聊天,那阵子侯马学车,我还得早早地起床,为他做我*拿手的疙瘩汤。晚上才是我们交流的*好时光,当然,诗歌方面应该是*多的话题。
我绝没有想到,当时一个默默无闻的,静静地在那儿听我们高谈阔论的“侯马”,今天对诗歌的狂热和对诗歌创作高度提升是那样的快速和惊人,我想只有天才才能做到这一点。后来我看了他一些89年动笔伊始的诗作,真是又**又不同寻常。
侯马是一个大智慧的人,他看问题的透彻程度是朋友中无法比及的,头脑的清晰程度绝不是等闲之辈,记忆力惊人的程度更叫我望尘莫及。记得有一次,他的稿件要有一些改动,他就在电话中提到修改处,哪一页,倒数几行,第几个字,前后文字是什么,说得一清二楚;对当代诗歌中精华部分的作品也能倒背如流,这一切都为他诗歌创作提供了可靠的支持。
侯马**次寄给我的诗我认为仅停留在语言的表面,虽然并没有引起我的注意,但必竟朋友中又多了一个写诗的人,也令我高兴。我来北京后,由于诗歌交流甚多,使我真正开始了解侯马的诗歌,这种前后对他诗歌理解的不同程度,决不是感情上的原因,而是因为他的诗歌的独特性需要时间来理解。他诗歌的创作的进步不是没有根源的:侯马毕业后留在北京市某机关工作,这在诗人中是不多见的,也许他需要的就是真正的生活,而不是虚拟的艺术氛围。这对他的诗歌创作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同时他的诗歌的创作也从玄妙直抵人性。
侯马是一个认真的人,他所希望的目标一定会努力达到,他的诗歌创作亦是如此。侯马一直保持着旺盛的创作热情和严肃的创作态度,使他的诗歌更具有质感,体现的生活场景和人物风貌更加别致,侯马为我们所提供的文本不是当下诗歌写作狂热中的虚无,他让我们在诗歌中所感受到的另类的故事情节,具有非常的文本价值。
/董、石头他们去吃羊肉泡馍/饭铺的伙计只顾哭/端馍的时侯把碗打了//老板上来就煽/董喝道:/“老板,咋了么打娃。”//老板说这娃是个懒 /啥也干不了.//干不了把他辞了算了/不要打/娃说:“三个月没给工钱了。”//“你打了多少碗没赔。”/“还要工钱?”老板一分也不给/董抓出一把钱,石头给了娃//他们走出一段路后/娃追上来/送给董一个偷来手机//董说:“我不会打手机”/娃说:“你会打手机。”/“你还会打手枪。”//董抽了口冷气/他对那几个人说/咱先办咱的大事/完了非把这娃杀了不行//(《手机与手枪》)。
像这些具有故事情节的诗歌,在侯马的诗歌作品中占有一定的部分。从侯马诗歌走向成熟的那**开始,他就把诗歌纯粹的生活化和平民化了。像《那只公鸡》、《凝望雪的傅琼》、《卖塑料花的农夫》、《李红的吻》、《王小姐拂袖而去》、《种猪走在乡间路上》、《天津人在西直门卖海鲜》、《九三年》等。
特别是进入2000年后他写的《九三年》,应该说是他在这方面诗歌创作的高峰,具体表现在他所把握的故事情节,不仅仅是表现生活场景,而是通过其场景更深化故事中人物或事件的命运,从而达到从前诗歌所无法达到的目的。当我们进入他的诗中,实际就进入了他独特的情节和事件中,这是他在诗歌创作中所体现的*明显的价值所在。
九三年/我在前门当警察/送一个女精神病人去医院/她嘴角挂着冷笑/一脸被误解/而不屑解释的表情//我和一位女民警/夹着她坐在后排/吉普车一路颠簸//后来/我觉得屁股下面一热/正纳闷是否发动机在座下//只听女民警大喊/“哟,这是什么呀。”//我忙低头/座位全是湿的/吉普车还在颠/象心急的野兔//这女疯子竟然/尿了这么多/把我们的裤子/都浸透了//(《温暖的感觉》)。
我在阅读侯马的诗歌时,其实也在阅读侯马的内心,阅读他的关注,阅读他的思考。他在一篇很有名的诗论《抒情导致一首诗的失败》中谈到了诗歌生成的奇迹、抒情与反抒情、诗歌的幽默品质、语言问题等诗歌创作上独特的诗观,从中你不难看出他对诗歌创作的领悟之深。
毫无疑问,侯马不仅写诗是中国***的诗人,做人也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