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这位巴特勒先生来自同一个邦(南卡罗来纳)的两位平克尼代表却有疑问。29岁的查尔斯-平克尼先生很想弄明白,伦道夫先生的意思是不是要完全废除各邦政府;4l岁的科兹沃斯·平克尼将军则怀疑,本次会议究竟有没有权力撇开《邦联条例》另起炉灶。后一个问题一时无人应答,伦道夫对前一个问题的回答也很含糊其辞。他说他的发言不过抛砖引玉,具体的主张希望大家讨论。反倒是宾夕法尼亚的古文诺·莫里斯作了解释。古文诺·莫里斯说,“全国*高政府”就是具有完整和强制性运作功能的机构,而不是仅仅出于良好愿望的契约性结盟。他认为,���所有的政治实体中,都必须有一个*高权力,而且也只能有一个。因此,在美利坚合众国,*高权力应该掌握在全国政府而不是各邦政府手中。这一席发言意义重大,因为它确立了合众国主权的独立性和崇高性原则。
乔治·梅森(宾夕法尼亚)赞成这个意见,康涅狄格的罗杰·谢尔曼反对,特拉华代表里德则提出一个通融办法,把“全国*高政府”改为“更为有效的政府”。可见大家都对邦联议会的软弱不满,又对未来的那个政府心存疑虑。可惜里德先生的提议没有被通过。因为什么叫“更为有效的”,实在是说不清楚。于是,由南卡罗来纳的巴特勒提议,会议进行表决并通过决议:应该建立一个由*高立法、行政和司法部门组成的全国政府。
这是制宪会议做出的**个政治决议,会议也因此而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应该承认,这一步迈得还是蛮踏实的。因为在场的8个邦有6个赞成,纽约代表团赞成反对各半(汉密尔顿赞成、罗伯特·雅茨反对),只有康涅狄格投了反对票。5月30日这天,康涅狄格代表团只有两位代表——老革命罗杰·谢尔曼和政治家奥立维·艾尔斯沃斯(他们的第三位代表威廉·萨缪尔·约翰逊要到6月2日才来)。这说明谢尔曼和艾尔斯沃斯都投了反对票。我强调这一点,是因为这两位先生在制宪会议上的作用极其重要,因此提请读者予以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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