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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复旦博学·法学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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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法(复旦博学·法学系列)

  • 作者:于语和
  • 出版社:复旦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9060683
  • 出版日期:2008年01月01日
  • 页数:332
  • 定价:¥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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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本书对民间法及其相关的概念进行了全面梳理和辨析,对我国民间法的特点、分类、存在基础、调整范围以及**法与民间法的冲突和互动等进行了探讨。对于民间法所包含的少数民族习惯法、乡土契约和村规民约、行会法、民间调解等内容作了较全面地介绍。本书吸取了近年来我国民间法研究的*新成果,尤其是加强了对民间法的社会根基、民间法在我国法治建设过程中可能发挥的巨大作用以及民间法与**制定法互动与衔接的研究和总结。在体例结构上,本书设置了“本章要点”、“案例”、“插图”、“本章习题”、“参考阅读资料”等栏目形式。通过对资料的引用、法律现象的解说、典型案例的列举和分析,来帮助读者掌握内容、加深印象、激发思考。全书结构新颖,条理清晰,文字流畅,引证丰富,通俗易懂,是法律专业师生和广大法律爱好者研习中国民间法的理想教材和适用读物。
    文章节选
    一、民间法的民族性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应该和**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序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后,法律和法律之间也有关系,法律和它们的渊源,和立法者的目的,以及和作为法律建立的基础的秩序也有关系。应该从所有这些观点去考察法律。……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①这段论述可以反映民间法的民族性和地域性等特点。由于各民族所处的自然环境、经济生活、历史境遇、宗教信仰不同,形成了各自反映本民族政治、经济、文化、传统心理特点的独具特色的风俗习惯和行为模式,进而,形成了少数民族习惯法,即民间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体现民族性来看,每个民族必然有其特有的法文化,相反,不可能有游离于特定民族的、带有一定普遍意义的法律制度,法律是民族精神的体现。“民族不是一个源于血缘的共同体,而是一个由历史命运决定的共同体,一个活的文化共同体。”“民族是具有自我特性的民族。这一特性表现在它的文化之中。因此,民族在本质上是文化民族。”②例如,蒙古族、藏族的习惯法体现出游牧文化的特点,赫哲族的习惯法体现出渔猎文化的特点,景颇族的习惯法体现出刀耕火种文化的特点。再比如藏族信仰喇嘛教,维吾尔族信仰伊斯兰教,傣族普遍信仰小乘佛教,这些宗教信仰在其习惯法中均有反映。而在汉族地区,宗族习惯法在宗族机构及其人员、祖宗祭祀、宗族财产、族众的婚姻家庭继承、处罚等方面也体现出不同于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特色。从体现地域性上看,各民族由于受地理条件、经济条件、生产状况和生活方式等诸因素的制约和影响,习惯法在形式上、内容上、实施上差别很大,即使在同一民族内部也存在不小的差别。 本书是民间法通论性质的著作,是在于语和教授主持的关于民间法研究的五次田野调查、四项省部级科研立项的基础上完成的。五次田野调查的时间地点分别是2001年河北省青县,2002年山西省阳泉市郊区,2004—200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中卫、吴中和石嘴山等地区,2006年河北省盐山县,2006—2007年河北省定兴县。四项科研立项分别为:天津市“十五”社科研究规划课题《民间法视角的村规民约与村民自治》(2003年度),司法部法制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课题《村民自治法律制度研究》(2003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村民民主选举法律问题研究》(2006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村民纠纷处理机制研究》(2007年度)。前此,于语和教授在南开大学法学院为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多次开设的“中国民间法概论”课程,也为本书的写作获取了经验和灵感。
    本书撰稿人写作分工如下:于语和(南开大学):**章第三节和第五节、第二章**节、第三章第三节、第四章**节第二节部分内容等;张殿军(大连民族学院):**章**节第二节、第二章第二节、第三章第四节、第四章**节第二节的部分内容、第六章**节第二节第三节等;王华峰(中国民航大学):第五章**节第二节第三节、第七章**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第五节;刘志松(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第八章第三节第四节、第九章**节第二节第三节第四节以及全书图片的搜集整理与编排等;高茜(天津大学仁爱学院):第五章第四节、第八章**节第二节等;刘伟(天津大学),第三章**节第二节、第五章第五节等。于语和提出全书大纲和原始稿件及主要资料,于语和、张殿军和刘志松参加全书统稿和审定。
    目录
    **章 民间法概述
    **节 “法”与“法律多元”
    一、 关于法的不同言说
    二、 法律多元与多元化纠纷解决
    三、 法律多元的文化阐释
    第二节 民间与市民社会
    第三节 民间法及相关概念辨析
    一、 民间法的各种界定
    二、 与民间法相关概念的界定及与民间法关系的辨析
    第四节 民间法的特点
    一、 民间法的民族性
    二、 民间法的地域性
    三、 民间法的权威性与强制性
    四、 民间法的传承性与变异性
    五、 民间法的便捷性与经济性
    六、 民间法的局限性
    第五节 研究民间法的意义
    一、 民间法研究的理论意义
    二、 民间法研究的现实意义

    第二章 中国民间法存在的基础与功用
    **节 民间法存在的基础
    一、 乡土社会是民间法存在的土壤
    二、 “民间自治”是民间法存在和发展的空间
    三、 **法与民间法各司其职
    四、 民间法是**法的有效补充
    五、 民间法简便易行
    六、 “无讼”、和谐是民间法存在的精神因素和心理基础
    第二节 民间法的作用与功能
    一、 民间法的规范作用
    二、 民间法的社会作用

    第三章 民间法的分类、调整范围与效力基础
    **节 民间法的分类
    一、 民族法
    二、 乡村法
    三、 行会法
    四、 帮会法
    五、 宗教法
    六、 其他
    第二节 民间法的调整范围
    一、 民商事法律关系
    二、 扰乱社会治安方面的法律关系
    三、 轻微的刑事案件
    四、 与**政策紧密相关的规范
    五、 公益事项
    第三节 民间法约束力的来源和表现
    一、 礼的约束力的泛化
    二、 熟人社会道德的约束力
    三、 民间权威的准公权
    第四节 民间法的效力基础
    一、 出于自然力的心理恐惧
    二、 社会化的行为尺度
    三、 乡土社会的正义观
    四、 类同于**法的强制暴力

    第四章 **法与民间法的冲突与互动
    **节 作为法源的民间法
    一、 法源释义
    二、 民间法作为法源的历史
    三、 制定法中的民间法
    四、 **立法应充分挖掘民间法资源
    第二节 **法与民间法在司法中的冲突与互动
    一、 民间法进入司法领域的作用与意义
    二、 司法领域民间法与**法的冲突与互动
    三、 民间法进入司法领域的可能路径

    第五章 乡土契约与村规民约
    **节 乡土契约的生存空间与价值基础
    一、 “乡土中国”——乡土契约坚实的社会基础
    二、 乡土契约的历史演进
    三、 乡土契约是民间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节 乡土契约的分类
    一、 按照乡土契约的表现形式的分类
    二、 按照乡土契约的调整对象和内容的分类
    第三节 乡土契约的主要救济方法——民间调解
    一、 调解是乡土契约的主要救济方法
    二、 乡土契约与**法的因循与建构
    第四节 村规民约的发展与变迁
    一、 村规民约的内涵
    二、 民间法与村规民约的关系
    三、 村规民约的历史发展与构建
    四、 村规民约的性质地位与作用
    第五节 村规民约与**法的冲突与整合
    一、 对四份村规民约的动态考察
    二、 村规民约的困境与出路——以“外嫁女”为例的分析

    第六章 少数民族习惯法概述
    **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概念
    一、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概念
    二、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特征
    三、 少数民族习惯法与民间法的关系
    第二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内容概述
    一、 少数民族习惯法中的社会组织法
    二、 少数民族刑事习惯法
    三、 少数民族婚姻习惯法
    四、 少数民族民事习惯法
    第三节 少数民族习惯法与**法的关系
    一、 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制定法的冲突与互动
    二、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多视角解读
    三、 少数民族习惯法的制度空间——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变通规定

    第七章 民间法视角下的行会法——以北洋时期天津的行会法为个案
    **节 行会法的内涵
    一、 行会法的定义
    二、 行会法与民间法的关系
    三、 行会法与民间法相关概念的区别
    第二节 行会法的起源、发展、表现形式及其实施保障
    一、 我国行会、行会法的起源与发展
    二、 行会法的表现形式
    三、 行会法的实施保障
    第三节 北洋政府时期天津行会法的特点
    一、 单个行会法的覆盖面增大
    二、 行会法日趋完善,呈现了分层的现象
    三、 行会法保障的公力性质更加突出
    四、 现代的民主性、合理性、合法性均有体现,但易受时局的影响
    第四节 北洋时期天津行会法的内容
    一、 行会组织法
    二、 限制商人行为方面的规定
    三、 维护商人利益方面的规定
    四、 作为政府与商人的中介
    第五节 我国行会的发展趋势及其法律规制
    一、 新中国成立后行业协会、商会的发展与现状
    二、 行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三、 行业协会的法律规制

    第八章 民间调解与人民调解
    **节 中国古代的民间调解
    一、 历史上的民间调解
    二、 我国古代民间调解的种类
    第二节 人民调解制度的建立
    一、 人民调解制度的初步形成
    二、 人民调解制度的发展
    第三节 人民调解现实的困境与传统的回归
    一、 人民调解的现实困境及其表现
    二、 人民调解陷入困境的主要原因
    第四节 人民调解制度的重构与反思
    一、 重构人民调解制度的路径选择
    二、 人民调解与民间调解的互动与相生

    第九章 天意法意人意(代结语)——乡土社会法治化的困惑与民间法的命运与选择
    **节 天意: 民间法的前途
    第二节 法意: 现代法治与大国之治
    第三节 人意: 乡土社会的民间法情结
    第四节 民间法——沟通法理与人心的桥梁

    主要参考文献
    后记
    ……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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