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失业社会保险的给付条件
失业保险给付的具体条件,各国有所不同,但概括起来,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
(一)处于法定就业年龄并具有劳动能力
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和知识积累阶段,而老年人的身体功能因年老逐渐衰退,不宜继续工作,他们都不承担劳动的义务,不存在就业问题也就无所谓失业问题,因而,失业社会保险将不在法定就业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排除在覆盖范围以外。即使在法定就业年龄内但不具备劳动能力者,也不存在就业问题,因而也不在失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之内。
(二)履行相应的缴费义务。并达到*短缴费期限
失业社会保险是对未来风险的提前保障。这里有一个保险基金来源问题,如果单由**、企业承担,负担太重,也不利于增强参保者的保险意识,因而很多**都规定受保者个人要缴纳失业保险费。强调缴费并达到规定期限,实际上是基于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考虑的。
社会保障制度是伴随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建立而形成的,至今已100余年。当今世界各国都把实施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对其不断地进行改革与完善。为适应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也在不断地改革、探索与发展,目前仍处于改革、创新与完善之中,与之相关的社会保障教育也在我国得到了****的发展。本书力求体现时代特色,努力反映国内社会保障改革的新情况,注重社会保障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实践问题,为读者奉献一部既有较强的理论性,更具较强的实用性、应用性的教材。
本书在内容上,较为系统、完整地阐述了社会保障的基本知识,吸收了我国从事社会保障教学和研究的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反映了国内社会保障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动向,同时注重突出社会保障的实务性,理论部分的阐述做到简明、适中,实践部分的知识注重清楚、实用,观点反映注意积极、稳妥,努力做到将社会保障的理论知识学习、能力培养与素质教育融为一体。在结构上,追求逻辑清晰,安排合理,考虑到实务知识相对容易把握,抽象理论则难以理解,尤其是大量的抽象理论集中在一起时学习起来容易产生畏难情绪,因此,本书在阐述社会保障性质、历史之后即转入到介绍各项具体社会保障制度,*后再将贯穿于社会保障运行全过程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保障水平、社会保障管理、社会保障立法的内容作一概括性论述。在形式上,每章开头列有学习要点、基本概念,章节之后安排多种形式的实训,并将“本章小结”在复习思考题中归由读者自己归纳,这种新的尝试旨在突出教材形式的活泼、新颖,内容的实用、生动,教学的引导与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