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权法从不同的角度加以认识有助于从宏观、整体上把握物权法在民法中的地位及其范围,也是理解与界定物权法概念的前提。
**,物权法是调整财产关系的法。民事关系包括财产关系与人身关系,规范财产关系的法为财产法,主要包括物权法、债权法、知识产权法等;规范人身关系的法为人格权法与身份法。物权法以规范物的支配关系为内容,属于财产法的范畴。
第二,物权法是规范静态财产关系的法。从财产关系的态势上来看,可分为静态财产关系和动态财产关系。静态财产关系是权利主体对自己所有的财产的支配关系。物权法是对财产的支配关系的法,以维护财产关系的静态秩序为主要功能。物权法也维护财产关系的动态**,这主要是指物权法保障物权人取得与享有物权,保障物权变动过程中第二人的正当利益。但物权法维护动���**的功能服务、从属于维护支配关系这一静态秩序的功能。
第三,物权法是规范物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规范财产关系的财产法,因其对象与目的不同主要分为两大类,即以维护财产的归属关系为目的的物权法和以保护财产流转秩序为目的的债权法。物权法是规范物权关系的法,意味着其是以物为客体而不是以债权、无形的知识产权为客体;物权法是一系列法律规范的总和,而非仅指民法典中的物权法规范或者《物权法》这一单行法。
法学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在于培养法律人才。提高培养质量,造就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是法学教育的生命线。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全面总结我国法学教育经验和分析法律人才社会需求的基础上,我校确立了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的,以教材建设为核心,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会,稳步推进法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方案。两年来,我校法学精品课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已有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十余门课程被确定为**、省、校三级精品课程,并在此基础上推出了《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
《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是一套法学专业本科教材及其配套用书,涵盖了我校法学本科全程培养方案所列全部课程,由教材、案(事)例演习和教学参考资料三个层次的教材和教学用书构成,分为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职业实训等十个系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