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光临有路网!
侵权责任法(第二版)
QQ咨询:
有路璐璐:

侵权责任法(第二版)

  • 作者:张新宝
  •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300123868
  • 出版日期:2010年07月01日
  • 页数:350
  • 定价:¥36.00
  • 猜你也喜欢

    分享领佣金
    手机购买
    城市
    店铺名称
    店主联系方式
    店铺售价
    库存
    店铺得分/总交易量
    发布时间
    操作

    新书比价

    网站名称
    书名
    售价
    优惠
    操作

    图书详情

    内容提要
    在人类所创造的诸种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种极为奇特的社会现象。因为作为一项人类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类在认识自身、调节社会、谋求发展的各个重要进程中的思想和行动。法律是现实社会的调节器,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通过**的强制力来确认人的不同社会地位的有力杠杆,它来源于现实生活,而且真实地反映现实的要求。
    文章节选
    **编 总论
    **章 侵权责任法概述
    第三节 侵权责任:概念、特征与意义
    一、侵权责任的概念和特征
    《侵权责任法》第3条规定:“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侵权的民事责任简称为侵权责任,是指侵权人一方对自己的加害行为或者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等后果依法所应当承担的各种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是与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相对应的一类民事责任。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称为“赔偿义务人”或者侵权人,包括自己实施了加害行为的人和对他人、物件造成损害依法负有赔偿等救济义务的人。有权主张损害赔偿等请求的人,为“赔偿权利人”或被侵权人,包括侵权行为和准侵权行为的直接被侵权人和法律规定享有请求权的人(如死者的近亲属)。侵权责任的基本特征如下:
    (一)侵权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基本形式
    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违反民事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民法上的不利后果。民事责任可分为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大类,分别是违反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的责任形式。义务性质的不同导致责任类型的不同。但既然侵权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基本形式,就应当遵循有关民事责任的一般规定,侵权责任符合民事责任的全部特征。
    (二)侵权责任的本质:不利的法律后果
    侵权责任从本质而言,是侵权人一方依法承担的一种法律上的不利后果。这一不利后果包括财产方面的不利性(如因赔偿而减少已有财产)和人身方面的不利性(如因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而导致社会的负面评价等)。
    ……
    目录
    **编 总论
    **章 侵权责任法概述
    **节 侵权:受到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权利与利益
    第二节 侵权行为:自己加害行为与准侵权行为
    第三节 侵权责任:概念、特征与意义
    第四节 侵权责任法:概念、特征、体系、渊源和立法目的
    第二章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节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概述
    第二节 过错责任原则
    第三节 无过错责任原则
    第四节 关于严格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
    第三章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节 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
    第二节 加害行为
    第三节 损害
    第四节 因果关系
    第五节 过错
    第四章 数人共同的侵权责任
    **节 数人共同的侵权责任概述
    第二节 共同侵权行为
    第三节 共同危险行为
    第五章 责任竞合与责任聚合
    **节 民事责任竞合
    第二节 侵权责任与行政法律责��、刑事法律责任聚合
    第六章 责任抗辩
    **节 责任抗辩概述
    第二节 正当理由的抗辩事由
    第三节 外来原因的抗辩事由
    第四节 被侵权人过错与第三人原因
    第七章 侵权损害后果的分担机制
    **节 社会保障制度、商业保险制度与侵权损害后果分担
    第二节 作为损害分担机制的补偿
    第二编 侵权责任方式
    第八章 侵权责任方式与损害赔偿概述
    **节 侵权责任方式概述
    第二节 赔偿损失的基本问题
    第三节 影响赔偿数额的若干规则
    第九章 财产损失赔偿
    **节 财产损失赔偿的一般规则
    第二节 附带财产损失的赔偿
    第十章 人身损害赔偿
    **节 人身损害赔偿一般问题
    第二节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的相关财产损失赔偿
    第十一章 精神损害赔偿
    **节 精神损害赔偿概述
    第二节 精神损害赔偿数额
    第十二章 其他侵权责任方式
    **节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第二节 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第三节 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第三编 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
    第十三章 监护人责任
    **节 监护人责任概述
    第二节 监护人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监护人责任的承担
    第十四章 用人者责任
    **节 用人者责任概述
    第二节 用人者责任的构成要件
    第三节 用人者责任的承担
    第十五章 互联网上的侵权责任
    **节 互联网上的侵权责任概述
    第二节 互联网上的侵权责任:自己责任
    第三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害他人权益的责任:通知规则
    第四节 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用户侵害他人权益的责任:知道规则
    第十六章 违反**保障义务的责任
    **节 违反**保障义务责任概述
    第二节 **保障义务人对自己过失的责任
    第三节 **保障义务人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
    第十七章 教育机构的侵权责任
    **节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概述
    第二节 教育机构对自己不作为过错的责任
    第三节 教育机构对第三人致害的责任
    第四编 一般过错侵权责任举要
    第十八章 侵害法律保护的人身利益和财产利益的责任
    **节 侵害法律保护的人身利益
    第二节 侵害法律保护的财产利益
    第十九章 商业侵权责任
    第二十章 专家责任
    第二十一章 **损害责任
    第五编 无过错责任与过错推定责任
    第二十二章 产品责任
    第二十三章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第二十四章 环境无人致人损害责任
    第二十五章 高度危险致人损害责任
    第二十六章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
    第二十七章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及相关行为责任与补偿

    与描述相符

    100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台湾 香港 澳门 海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