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导论
什么是教育行政?它的性质、功能和特点是什么?怎样对它进行研究?教育行政学作为一门学科是如何���展的?了解这些问题,对于认识教育行政现象和教育行政管理活动至关重要。本章作为全书的入门,将围绕上述问题作简要论述。
**节 教育行政的涵义、功能和特点
一、什么是行政
要了解什么是教育行政,有必要先了解什么是行政。不过,要真正弄清楚什么是行政并不容易,因为迄今为止,学者们对“行政”一词的涵义并无一致的认识。
“行政”一词,从字面上理解,“政”是“政务”“众人之事”,“行”是“推行”或“管理”,连起来就是推行、管理政务或众人之事。我国古代就有“行其政事”“行其政令”之说。在英语中,行政为administration,该词源于拉丁文administrare,是指治理、管理事务的意思,故有些国际辞典把行政解释为“**事务的管理”。可见,关于行政的*一般的解释,是指政府事务的管理和指导。
然而,笼统地谈**事务的管理,似乎还不足以反映行政的根本特性,因为管理**事务,既涉及到制定政策、法律,又涉及到要去执行政策和法律,行政到底是指其中哪一部分呢?鉴于此,有的研究者主张将行政与政治区分开来,如美国行政学家古德诺(F.J.Goodnow)很早就说过这样的话:政府具有两种性质截然不同的功能,一种是“政治”功能,另一种是“行政”功能,“政治与政策或**意志的表达有关;行政则与这些政策的执行有关。”黑格尔也表达过类似的观点:“执行和实施国王的决定,一般说来就是贯彻和维护已经决定了的东西,及现行的法律、制度和公益设施,等等,这和做决定这件事本身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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