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分销渠道成员及其营销特:
第三节 零售商:
一、零售商及其功能:
1.零售商概念:
零售是指将商品或服务直接销售给*终消费者,以供个人(或家庭)作非商业性用途的活动。在现实中的零售活动,既有以有形(物质)商品为对象的,也有许多对无形服务的零售,如理发、美容、按摩、家政服务,代购车票、机票,��供旅游服务等。生产者、批发商和零售商都可以从事零售活动。判断其是否从事零售活动的标准,是看其售卖对象是否为产品或服务的*终消费者。
零售商是指以零售为其主营业务的机构或个人。有零售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并不都是零售商。零售商首先是经营者(中间商)的一种类型,该经营者的基本业务范围必须是零售。因此,对一些批零兼营的商业机构来说,只有其销售量主要来自零售活动的商业单位,才能称之为零售商。
2.零售商的行业特征:
(1)终端服务。零售商面对的终端顾客每次购买数量小,要求商品档次、花色品种齐全,提供购买与消费的方便服务。零售经营者为此通常要多品种小批量进货,以加快销售过程,提高资金的周转率。这就形成了零售商少量多次进货、低库存和重视现场促销服务的经营特点。
(2)业态多元。为解决顾客需求多样、快速变化与零售经营规模效益之间的矛盾,适应不同消费者群体需要,零售业的经营方式(即零售业态)呈现多元化特点。如商店就有百货商店、**市场、专业商店、连锁商店、折扣商店、便利店和杂货店等各具特色的多种业态,而且还在不断创新。
(3)销售地域范围小。与批发销售不同,零售商的顾客主要是营业点附近的居民和流动人口。因此,零售经营地点的选择(零售选点)就成为决定经营成败的一个关键。这是零售商经营的重要特点。
(4)竞争激烈。与其他行业相比,零售业者之间的竞争显得更为直接、剧烈,手法也更加多样。如为了适应顾客的随意性购买及零售市场竞争,零售商千方百计整饰销售现场及周边环境,加强商店整体设计和形象宣传;为了吸引并留住顾客,零售商不断强化特色定位,纷纷对商店位置、营业时间、商品结构、服务项目、广告宣传、促销手段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战略策划,实施差异化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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