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五节 宪法解释
一、宪法解释概说
法规范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在内容无法确定的情形下需要通过解释的途径来对其具体内容进行界定。宪法作为*高法,具有抽象性的特点,在具体适用过程中,也需要通过解释的途径来确定宪法规范的内容。
(一)宪法解释的含义
宪法解释是指在宪法实施过程中,由于宪法规范的抽象性,在对宪法规范内容不确定的情形下,对宪法规范内容进行理解或说明的活动。宪法解释的概念一般分为广义宪法解释与狭义宪法解释。广义宪法解释范围比较广泛,除���权机关的宪法解释外,还包括社会团体、学者等主体对于宪法的解释。狭义的宪法解释指有权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宪法规范内容进行的理解或说明。各国有权解释机关因各国制度不同而存在差异,有的是以立法机关为有权解释机关,有的是以司法机关为有权解释机关,有的是以专门性机关为解释机关。而依据宪法解释的主体性质和宪法解释的效力可将宪法解释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两种。正式解释又称为有权解释,是有权机关依照一定的原则、程序对宪法规范内容进行具有法效力的说明。非正式解释又称为无权解释,是指公民等主体对于宪法规范内容的理解,这种理解不具有法上的效力,如有学者对于宪法的解释便为非正式解释,也即无权解释。
宪法解释虽然与法律解释都属于法解释(学)的范畴,都为了探究法规范的具体内容、意旨等。但是宪法解释与法律解释具有诸多不同之处:
(1)宪法解释的规范基础区别于法律解释。这主要取决于宪法规范的规范结构区别于法律规范的规范结构。宪法规范具有抽象性、模糊性等特点,而法律规范具有具体性、明确性等特点。这决定了宪法解释不同于法律解释。
(2)宪法解释具有较强的政治性,而区别于法律解释。由于宪法具有政治性,因此,宪法的解释过程也必定要进行一定的政治考量。而法律解释的过程一般不具有政治考量的因素。
(3)宪法解释具有整体性、宏观性,而区别于法律解释的细节性、微观性。由于宪法是*高法,因此,宪法的解释将影响整个法规范秩序,其解释过程必定要整体而宏观地考量各种因素,如政治、经济、文化等。虽然宪法解释可能是针对某一个宪法案例,但是宪法解释的效果则触及整个法规范秩序。而法律解释则主要为了解决法律在具体适用过程中规范上的不明确之处,一般通过具体的技术方法来完成,而不具有宪法解释的整体性与宏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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