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概述
**节 刑事诉讼法
一、刑事诉讼的概念
诉讼是人类社会制止和解决社会冲突的主要手段。在西方人的观念中,诉讼是指法庭处理案件与纠纷的活动过程或程序;在中国人的观念中,“诉讼”一词是由“诉”和“讼”两个字组成的,“诉”的意思是��诉、告发、控告,“讼”的意思是争或争辩,即争辩曲直为讼。所以,在一般意义上,诉讼就是指讼争的一方即原告向法庭提出告诉或主张,由法庭通过审理来解决双方争讼的活动。由此可见,诉讼的构成必须具备被告、原告和法庭等基本条件。同时,诉讼又是**社会特有的现象。显然,原始社会没有诉讼。在原始社会中。由于没有**,人们之间的争端与纠纷。无须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而是由当事人自己按照传统的习惯就可解决。当人类进入**社会以后,传统的习俗、部落首领的威望等因素已经远远不能作为解决社会冲突的主要手段,只有依靠**的强制力,按照已经上升为统治**意志的法律制度来解决社会中出现的争端与纠纷。所以,诉讼是**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法律的一种活动,它与**和法律制度密切相关。**授权给一定的机关,通过诉讼,查明案件与纠纷的事实真相,应用法律,解决争端,以维护统治**的统治秩序及其利益。在本质意义上,诉讼是统治**行使**司法权的重要活动,是维护统治**政权的重要方式,具有鲜明的**性与**强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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