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外国刑罚执行制度发展简史
世界范围内,自古以来,刑罚就是**制裁犯罪的强制性措施。从**形成以来,在**社会性质的纵向时间维度上,人类社会普遍经历了奴隶制度、封建制度和资本主义制度。无疑,人类社会制度性质的发展变迁,给作为**法律制度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刑罚执行制度的历史发展变迁,勾勒出了时间流程的脉络轮廓。当然,外国刑罚执行制度发展的历史流程,不可能是整齐划一的,而是呈现为犬牙交错的状态,展示了曾经存在过的历史刻痕。
一、奴隶制**的刑罚执行
(一)奴隶制**的刑罚执行简况
人类度过漫长的原始社会后,就进人了奴隶制社会时期。在奴隶制文明中,一定区域聚落中已有几个相互联系的拥有相当人口数的城镇、集镇或城市,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文字,已有纪念性的建筑遗迹和进行仪典活动的**��所,这些都是考古界和古代史学界衡量文明产生的标志①。由此来看,*早的奴隶制文明**是古代埃及、古代巴比伦、古代印度、古代希腊,加上古代中国号称世界五大文明发祥地。除了古代埃及法律、古代巴比伦法律、古代印度法律之外,不能不提及的还有古罗马法。这些奴隶制文明**设置了管理社会的**机关,颁布了法律,经济统计、行政管理、文化活动更加有序,出现了统治**,神庙、仪典场所、城防工事、监狱等发挥着压迫和统治人民的作用,刑罚执行成为**的惯常公务。“刽子手们得到指示,要把各类死刑作为观赏节目来执行,过程拖得越长越好。”
古代埃及是人类历史上*早的文明古国之一,公元前4000年前后开始出现了法律制度②,法律涉及**关系、政治制度、民法、刑法等基本内容。法律规定,违反宗教祭祀规则,捕杀祭天的禽兽,不遵守“天书”设定的**章程等,都是重大刑事犯罪。刑事犯罪中*严重的是国事罪,制裁犯罪的刑罚方法有生命刑、肉体刑、自由刑、劳役刑和耻辱刑等,已经禁止了血亲复仇。对欺诈、盗窃、伪造印章和货币、私制度量衡的犯罪,处以损害肢体的肉体刑。对违反誓言、杀人、诬告犯罪,处以死刑,对杀父的罪犯,处以凌迟或火烧死的死刑。对犯国事罪的罪犯,不仅处死后将其尸体抛入河中,而且还实行株连。执行死刑的方法很多.肉体刑执行方法内容有割手、割鼻、割舌、割耳、割生殖器等,耻辱刑的执行方式之一是把犯罪人绑在行刑架上游街示众。自由刑的执行是由监狱完成的。此外,监狱还用来囚禁俘虏、奴隶。
古代巴比伦也诞生了*早的法律文明,以《汉穆拉比法典》闻名全世界。《汉穆拉比法典》是古代巴比伦的主要法典,是世界**传至今保存*为完整的一部法典。《汉穆拉比法典》的基本内容包括社会机构、君主专制制度,土地国有制度与土地有限私有制度,债权法、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刑法,诉讼制度。规定的刑罚措施主要有生命刑和肉体刑。生命刑的执行措施主要有火焚、水溺等,肉体刑的执行措施主要有挖眼、割耳、割舌、割乳房、断指等。希伯来法是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1世纪希伯来奴隶制**③的全部法律的总称,其主要渊源是《摩西五经》。主要内容包括财产所有权、债、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刑法、诉讼制度,规定的刑罚主要有生命刑和肉体刑,肉体刑的执行具体分为针对五官的伤害法和针对肢体的伤害法。《摩西律法》强调同害复仇原则,如发生殴斗造成伤害规定“以命偿命,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以手还手,以脚还脚,以烙还烙,以伤还伤,以打还打”。
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6世纪的古印度奴隶制时期创造了辉煌的古印度法,包括婆罗门教法、佛教法和国王的敕令。古印度法的大体内容包括种姓制度、所有权、债法、婚姻家庭和继承法、刑法、诉讼制度。规定的刑罚主要有生命刑和肉体刑,生命刑的执行方法主要有火刑、热油刑、尖棒串死刑、溺死刑等,肉体刑的执行方式主要有断舌、断手、断肢、断脚、切除两唇、切除阴茎、烧红刺刀穿口刑、肛门刑等。①
古希腊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在公元前11世纪至公元前9世纪的荷马时代,希腊全境形成了城邦**和城邦法律,所有的城邦法律统称为古希腊法,其中以雅典法*具代表性。雅典法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结构、财产所有权、债权、婚姻家庭与继承、刑法、诉讼制度等。常用的刑罚措施主要有死刑、肉体刑、耻辱型、自由刑、流刑、财产刑等。肉体刑的执行措施有鞭笞、烙印等,自由刑的执行方式有剥夺自由、出卖为奴等,其中剥夺自由是由监狱负责执行的。
古罗马奴隶制**创造了辉煌的文化。古罗马文化对世界的*大贡献当属法学②,罗马法是古代社会*发达、*完备的法律体系,内容丰富,渊源繁多,法理精深,立法技术高超③,对后世欧美各国的法律产生了极大的影响④。罗马法是指古罗马奴隶制**的全部法律,既包括罗马**产生至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东罗马帝国的法律。某种角度上,罗马法分为公法与私法,“私法是与个人利益相关的法律”,内容包括物权、债权、婚姻家庭、继承关系等规范;“公法是与**组织有关的法律”,内容包括共和宪政制度、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方面的规范。罗马法中的公法规定的刑罚有生命刑、肉体刑、劳役刑、监禁刑、流刑、财产刑等,生命刑的执行方法有砍头、绞死、钉十字架、烧死、让野兽咬死等,劳役刑的执行方法有强制在矿山劳动、罚做奴隶、强制为公众劳作等。
(二)奴隶制**的刑罚执行特征
由于历史的久远和人类文明发展水平的制约,保存下来并展现给我们的外国奴隶制社会时期**刑罚执行的史料本身就非常**,即使考古发掘的资料再丰富充其量也只是挂一漏万。尽管如此,这也给我们了解研究外国奴隶制**的刑罚执行的一般特征提供了珍贵的历史资料。基于零星的历史资料,从犯罪与制裁的对应角度上讲,死刑的执行、肉体刑的执行、耻辱刑的执行与奴隶制**的形成、法律的出现是同步的。由于奴隶制社会与原始社会有着直接过渡的天然联系,因而在采取的刑罚方面不可避免地带有原始社会的某些习俗痕迹。
**,刑罚执行具有宗教色彩。在原始社会时期,人类普遍依赖自然界,对自然现象的祭祀仪式逐渐演变成了原始宗教,对陌生东西的恐惧在原始宗教中占有一定分量。一位年老的爱斯基摩巫医对探险家努德•拉斯马森说:“我们不是相信,而是害怕。”①奴隶制社会把原始宗教改造成**宗教,在统治上其欺骗性就更巧妙了,“君权神授”,“替天行刑”令人无可非议。古巴比伦的《汉穆拉比法典》是刻在玄武岩圆柱上的,这根石柱上端刻着汉穆拉比王由太阳神亲手授予他“权标”的浮雕,以示神意的具体化、法条化。古印度的《摩奴法典》则以神话的内容充斥篇幅,法典的条文以摩奴与众大仙的问答形式出现。其他奴隶制**也是如此,声称刑罚是神意报应,把违反宗教方面的犯罪作为惩罚的**。
第二,刑罚执行具有不平等性。奴隶制社会时期,基于奴隶是一种“会说话的工具”的观念,在任何事情上都不把奴隶与其他人同等对待,刑罚适用、执行上同样如此。根据《汉穆拉比法典》的规定,刑罚的轻重除与罪行大小有关外,还与犯罪人和受害人的身份、社会地位有密切关系,对自由民、被征服者的刑罚较轻,对奴隶的刑罚较重。《摩奴法典》的规定就更加明显了,奴隶主**犯罪,**种姓的则免于刑罚,通常只被罚款,除非是反对统治集团的犯罪,才施以刑罚。古罗马的刑罚充分体现了**的不平等,奴隶主可以像处置其他财产一样处置奴隶,甚至残害他们的生命,根本不是什么犯罪;但奴隶若侵害**或奴隶主的利益,便要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第三,刑罚执行具有残酷性。由于奴隶主惧于**矛盾的激化,奴隶制**普遍以对付敌人、动物的杀戮手段对付犯罪人,因而刑罚极其残酷,普遍地以生命刑、肉体刑为主要刑罚手段。不仅把死刑的适用范围居于刑罚之首,而且执行死刑的方式也多种多样,例如绞刑、斩首、车裂、四马分尸、活埋、火焚、水烹、油煎等等,滥施酷刑。肉刑的执行方式同样极其残酷,包括断手、刖刑、剜眼、割耳、割舌、宫刑等。《汉穆拉比法典》中,死刑适用的范围广泛,直接处死的规定就有30多条,死刑的处罚手段极其残酷,溺死、烧死、刺杀、绞死是经常使用的行刑手段。《摩奴法典》规定,欠债不还和偷窃是严重罪行,应处以重刑,甚至死刑。古罗马的刑罚以对犯人实行肉体折磨及精神虐待为目的,有的死刑先用鞭打出血后再用袋子将犯人与狗、鸡、猴装在一起投入大海,有的死刑先施以笞刑、拷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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