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远古,回望地球,人类的祖先,还只是一群奇异而多毛的怪物。他们日日艰难地、困苦地,然而又总是人人自由地、平等地,游荡在同一个天空下。 历经几百年的艰难进化岁月,在**严酷的生存竞争之中,这些昔日的野蛮人,一直在不停地挣扎着学做“人”。一代又一代,他们除始终坚持了那种“自由平等”的天性外,同时,也渐渐地学到了“公平”、“正义”这两个社会和谐的*高准则。于是,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在这些早期的人类中间,其实,就已经创造出一种我们**称之为“法律”的东西。 有一位法学家曾经说过:“法律的目的不是要废除或限制人民的自由,而是要保护和扩大人民的自由。”有一位法学家也曾经讲过:“法律是人类*伟大的发明。别的发明让人类学会驾驭自然,而法律的发明,则令人类学会如何驾驭自己”。 今时**,全世界的“法治”潮流,已化作了一阵阵拍岸的涛声。而中国人,在经历了整整一个世纪漫长而痛苦的摸索之后,也终于又一次历史性地站到了 一个司法改革、宪政、法治时代的大门口。中国的法律现代化进程要加速进步,中国的法制要与国际先进潮流接轨,这既是100多年来中国无数杰出的志士仁人为之苦苦求索、奋斗、几落几起的一个强国梦,在今天,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