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领队概述
培训要点
本章通过对有关领队的概念、领队的职责、领队的素质、领队工作的特点、领队的作用及其担当领队职责所需要的条件作了全面的阐述,并对容易模糊的概念,领队与全陪的区别、外团领队与内团领队的区别等都有一定的说明。这对于初做领队或者想做领队的旅游从业人员来说,将会提供一定的帮助。
知识问答
〔问答1〕什么是领队?
答:1997年7月实施的《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团队的旅游活动须在领队的带领下进行。”这是“领队”一词**在**旅游行业法规中出现。
这里主要指的是海外领队。海外领队,是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国际旅行社委派的出国旅游团队的专职服务人员,代表该旅行社,全权负责旅游团在境外的旅游活动。
〔问答2〕境外旅行社对领队的称谓知多少?
答:境外旅行社对“领队”的叫法多种多样,并不相同,有“Tour Leader”、“Tour Escort”、“Tour Conductor”、“Tour Manager”等多种称呼。在日本的旅行社,领队被称为“随员”。
对领队的各种不同的称呼,显示出人们对领队功能的认识略有偏差。“Tour Leader”和“Tour Manager’”的称呼,倾向于领队对旅游团的责任;“Tour Escort”、“Tour Conductor”和“随员”的称呼,则更倾向于领队的服务功能。
各国的领队虽然名称不同,但所从事和承担的工作却大致一样。领队作为出境旅游团的带队人,受旅行社指派,所要完成的都是要保证旅游团平稳运行的工作。
目前国内领队人才是比较缺乏的,很多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国际旅行社,甚至不惜重金聘请港台地区退役老导游员为领队。这样做,尽管不排除有考虑到运作简便等因素存在,但国内高素质领队人才**恐怕也是不争的事实。
〔问答3〕领队产生的背景知多少?
答:领队在中国的产生,是与其出境旅游的开办和发展分不开的。在过去的20多年中,由于一直是优先考虑发展人境旅游,即将有限的旅游设施优先用于接待海外旅游者,为此,在旅游行业的人力资源储备方面,也是以培养接待海外旅游者的导游翻译人才为主,对为本国公民出境旅游提供专业服务的领队人员的培训却很少涉及。所以,在20世纪90年代以前,尽管业内接待了大量海外旅游团队,且与这些客源地组团旅行社派遣的领队(似乎不是导游员的“特殊导游员”)异常熟悉,但我国却一直没有真正的专业领队产生。
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兴起的内地居民港澳游的基础上,1990年**始同意开办公民出国探亲旅游项目。1991年方有**个出国探亲旅游团成行。直至1997年7月1日,才颁行《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准许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并明文规定:“团队的旅游活动须在领队的带领下进行。”迟至2001年12月12日,国务院终于原则通过了《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至此,旅游业务由入境旅游、国内旅游和出境旅游形成的三足鼎立之势方才基本确立。
中国出境旅游主要由港澳游、出国游和边境游三大板块组成。它对于普通民众而言,是一种新的消费和享受闲暇方式,一经开办,即迅速迎合了国内旅游市场的需求,成为我国一个在较长时期内仍将持续升温的消费热点,并为旅游业增添了新的活力,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由于我国存在巨大的、长期被压抑的出国旅游需求,故出境旅游在国内业务发展很快,参加人数也增长迅猛,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业内很多旅行社在经营上的新的兴奋点和利润增长点,甚至流行这样一种说法:“国内旅游忙断腿,不如出境旅游赚一回。”其赢利能力之强可见一斑。
在出境旅游经营资格的监控方面,我国直至2002年才一改过去的相对垄断为对内的基本放开,并将具有该项业务经营资格的旅行社数目扩展到占全国国际旅行社总数的40%左右,但对合资旅行社和外商独资旅行社,依然是禁止其经营中国公民出境旅游业务的。这也是中国在“人世”谈判中,在旅游行业方面鲜见的几个没有让步和对外限制的环节。这在一定程度上间接提高了该项业务及领队工作的“含金量”。
**旅游局发出的关于取消出境旅游代办点,将经营中国公民出国旅游业务的组团社,由原来的67家增至528家的决定,则更使领队人才彰显重要。
据悉,出境游组团社扩军,许多新加入的旅行社**举措就是“挖人”。在南方沿海某市,一场不见硝烟的“人才争夺战”已经火暴上演。作为出境游的大客源市场,随着扩军,该地出境游市场的竞争迅速升级。据新华社报道,为了尽可能迅速地在市场中站稳脚跟,一些求贤若渴的旅行社使出了浑身解数。允诺加酬加薪、保证职位升迁的自然不在话下。一些股份制旅行社还慷慨大方地承诺送给应聘者一部分股份。一些求贤无门的旅行社甚至开出了奖励“伯乐”的举措,每成功介绍一位人才,“伯乐”的奖金高达3000元至1万元不等。能熟练掌握出境游团队的调度、订机票、办签证、发团,以及与境外旅行社联系等一线操办人才,更是旅行社之间“挖墙角”的热门人选。至于能精打细算的旅游线路设计人才或拥有大量客户的部门业务经理,开价就更高。
〔问答4〕领队须知的市场现状如何?
答:作为出境旅游团的领头人,很有必要认识中国目前出境旅游市场的现状,这对我们做好自己的工作大有裨益。
在现阶段出境旅游的发展和经营中,存在的问题是较多的,如恶性削价竞争,部分线路甚至有旅行社叫嚣“零团费”,擅自扩大出境旅游目的地等情况层出不穷,其势头真可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正是基于此,近年来,政府有关部门对加强出境旅游市场的监管从无间断,整顿力度愈见增强。
先是限定只有取得国际旅行社资格满1年;经营入境旅游有突出业绩;经营期间无重大违法行为和重大服务质量问题者,方可申请成为出境游组团社。
又限定,对出境旅游人数实行总量控制。具体办法,是由**旅游局根据上年度全国入境旅游的业绩、出境旅游目的地的增加情况和出境旅游的发展趋势,在每年的2月底以前,确定本年度组织出境旅游的人数安排总量,并同由其统一印制的“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团队名单表”(以下简称“名单表”)一起编号发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各组团社上年度经营入境旅游的业绩、经营能力、服务质量,在每年的3月底以前,核定各组团社本年度组织出境旅游的人数安排,并核发“名单表”。
组团社只准按照核定的出境旅游人数组织安排出境旅游团队,填写“名单表”。游客及领队**出境或者再次出境,都必须填写在“名单表”中,经审核后的“名单表”不得增添人员,而且,组团社只能组织去经政府批准,允许前往的**或地区旅游。目前,我国获准前往的目的地**有: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菲律宾、澳大利亚、新西兰、韩国、日本、越南、柬埔寨、缅甸、印度尼西亚、老挝、文莱、马耳他、埃及、土耳其及德国、瑞士等。除**旅游局经国务院授权批准的专项出境旅游项目外,旅行社不得组织旅游者到未经**旅游局公布的目的地**去旅游。
出境旅游还必须以团队形式进行,每团都应该派遣领队。如果出境前已确定分团入境的,组团社应事先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者省级公安部门备案。团队入境时,领队或者其指定的分团入境负责人,应当持“名单表”和分团批准函件办理入境手续。出境后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分团入境的,领队必须及时通知组团社。组团社应当立即向有关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或者省级公安部门备案。此外,还指定组团社在团队出境前对参游人员进行行前教育,要求团队成员在境外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尊重所在**的风俗习惯,服从领队的统一管理,不得擅自离团活动,严禁在境外滞留不归。
早些年曾有笑话讲,领队是“带团出国,丢兵还朝”。甚至有些旅行社迫不得已,只能采取拒绝来自偷渡出国和非法滞留现象较严重地区的居民参团出境的下策以求自保。而关于海外同胞做文章怒斥国内一些素质较低之徒出境后涉足“三禁”(黄、赌、毒)丧失国格、人格之类的新闻报道,也曾频见于报端。由此可见,这些措施的推行无疑是很必要的,一定程度上还是有助于减少不良现象的发生。领队的工作自然也是责任重大。
**旅游行政部门近年对出境旅游市场进行了多次专项整顿。其中,主要以赴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和我国香港、澳门地区旅游为**,坚决打击非法经营、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查处出境旅游中的“黑社”、“黑导”。
**旅游局甚至为此专门提出出境游“六不准”:不准超范围经营;不准制作、发布虚假的超范围的旅游广告;不准与未经目的地**主管部门指定的旅行社开展出境游业务;不准强制、诱导旅游者购物或参加自费项目;不准低于成本销售;不准组织或诱导旅游者涉足色情场所。一旦发现有违规的,即按照规定实行“一次性死亡法”,取消其出境旅游经营资格。
由当前的出境旅游市场条件可见,要保证出境游客的**和旅游服务质量,作为团队的核心,尤其在境外期间,拥有一名**的领队是必不可少的。
〔问答5〕担当领队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在出境旅游比较发达的**,通常对领队资格不作具体规定,由旅行社自行选派人员即可。在出境旅游刚起步的**或地区,由于专业领队尚未形成,政府主管部门对领队任职资格往往会作出很多规定,有的甚至还要进行资格考核。如,台湾地区规定,出境旅游领队需要满足:担任旅行业负责人6个月以上者;大专院校观光科系毕业者;大专院校毕业、服务行业担任职员6个月以上者;**中等学校毕业、服务行业担任专任职员1年以上者;服务旅行业,担任专任职员3年以上者等5项条件,才能由旅行社将其名单报主管机关审查。确认合格后要统一参加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经旅行社聘用后,方可领取“领队证”。
1997年6月,我国**对出境旅游领队进行培训、考核和颁发“领队证”,对报考领队人员的条件作了明确规定:
(1)政治素质优良者。
(2)组团社及其代办点的、持有**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资格证书”的导游人员。
(3)从事国际旅游导游服务3年以上者。
(4)在导游服务中无不良记录者。
具有以上条件者,方可报考领队证。
〔问答6〕我国有关部门对领队人员的条件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1998年6月,**旅游局下发了出境旅游领队人员资格考试的具体办法,拟定了领队业务、目的地**(地区)知识和政策法规三方面的考试大纲,对“领队证”的发放和管理提弛了进一步的要求。
2000年,**旅游局根据出境旅游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出境旅游、边境游、港澳游全面实行领队制度,并对领队人员的条件作出相应规定:
(1)领队人员必须是旅行社的正式员工。
(2)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敬业精神。
(3)政治觉悟高,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4)旅游职业学校或中专以上学历,具备相应的外语水平。
整体看来,目前国内对出境游领队的任职要求还是比较低的。在实际操作中,不少省市甚至还不得不网开一面,更进一步放低入行门槛。其原因自然是各用人单位(企业)普遍缺乏人才储备,无奈之下,只有扩容应急了。现在,各地基本上都是将该考试的时间定在每年6月。而且,基本上是**放在培训上,考试反而是多采取宽松之极的方式。笔者的看法是,对有志者而言,趁近几年准人制度比较宽松,考个海外“领队证”倒是个不错的选择。将来,考这个证恐怕应该是越来越难了。一如多年前可以轻松应付的导游资格证考试,今天已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了。
〔问答7〕领队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是什么?
答:出境游领队工作复杂、职责重大,不但业务性强,而且政策性也强。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出境旅游领队,必须政治思想品德过硬、业务水平过硬、外语过硬,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组织能力和应变能力,精力充沛,身体健康。具体说,一名合格出境旅游领队的素质要求归纳如下:
(1)良好的思想品德。
(2)良好的业务素质。
(3)较强的工作能力。
(4)身心健康。
(5)较高的政策水平。
〔问答8〕何谓出境游领队的良好思想品德?
答:出境游领队要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具体表现如下:
(1)热爱祖国。爱国主义是各国伦理道德所颂扬的高尚情操,也是出境旅游领队所应具备的基本素养。在境外旅游,除了要尊重所在国的法律和风俗习惯外,还要维护祖国和民族的尊严。因此,要求领队具有高度的爱国主义思想,在任何环境中,不要忘记自己的祖国,并经常提醒游客处处维护**的尊严,斥责崇洋媚外和非法滞留的行为。
(2)道德修养。良好的道德修养也是出境旅游领队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领队在工作中与各种人打交道,有诱惑,也有威胁。因此,领队必须自己端**行,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这样才能树立起榜样,增强旅游团的内在凝聚力,顺利完成旅游日程。
(3)敬业精神。领队上团期间,面对的事务繁杂而又琐碎,但又一点儿都不能疏忽,否则,就有可能造成难以预料的损失。这就要求领队要有高度的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事情无论大小,都要不厌其烦。出境旅游领队是一项特殊的服务性工作,没有很强的敬业精神是做不好的。
(4)遵纪守法。带团出境旅游,某种程度上也属于涉外工作。外事无小事,领队不但自己要做到遵守法律和外事纪律,严守**机密,而且还要提醒和要求游客做到;不但要遵守我国的法律,还要熟悉和遵守所在国的法律。
〔问答9〕出境游领队应具备哪些业务素质?
答:出境游领队应具备良好的业务素质,具体要求如下:
(1)语言能力。外语水平是衡量领队业务能力的重要方面。团队在境外参观游览,虽然有当地的中文导游讲解,但许多情况下需要领队出面协调和处理,外语能力差就不能胜任这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