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排污指标的核定。排污申报登记后,便进入排污许可证审批发放的核心工作阶段,即核实排污单位的排污分配指标。这就需要将排污许可证制度与污染物的控制方式结合起来,确定排污的分配指标。**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根本的方法就是要使排污者减少向社会排放的污染物。长期以来,我国采用浓度控制的方式控制污染物,浓度控制的方式是指以污染物的排放标准为依据,要求排污者将其排放的各项污染物质的浓度控制在一定的数值内,使排入环境的污染物质浓度不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但浓度控制*大的弊端在于只控制单个排污口的限量,如在工业密集的地区就会造成一定环境面积内污染物的总量增大超过环境的容量,仍然造成环境的污染。再者企业为了达到污染物排放的浓度标准,常采取稀释污染物浓度增加排放数量的方法排放污染物,其结果仍然造成环境的污染。因此总量控制的方式就应运而生。总量控制的方法是指在一定区域环境内环境可以容纳污染物质以及有毒有害物质的全部数量,它是以定量化的数值来表示的。此方法实际上是将环境可以容纳有毒物质的全部数量予以定量化的基础上对排污者的污染物排放进行定量控制。例如美国在大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的控制方面,实行一种控制污染物排放的“泡泡政策”。它实际上就是根据环境的容量,由环境当局对环境内可以容纳的污染物总量(大泡泡j事先作出计算。当这个总量被确定后便将其分成若干份(小泡泡),然后将这若干份的分量再卖给企业,并许可企业在“小泡泡”的容量内排放污染物。如果企业通过技术革新减少了污染物的排放,企业就可以将节余的“小泡泡”通过排污权交易市场出让给其他拟在“大泡泡”范围内建立的新工厂或企业。这样环境局只需要对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实行控制就可以达到环境保护的目的。①因此,在核定排污指标时,应将排污许可证制度与污染物总量控制结合起来,首先应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即依据环境标准的要求计算出允许污染的总量,然后再计算出本区域内各种污染的排污分配指标。但要注意,此分配指标要逐年削减,因常态下各污染的排污分配指标同现实污染源的实际排放量存在很大差距。排污指标核定后,实际上就确定了单位排污权,在核定的排污指标范围内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