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达广东的第九天,林则徐发出两道谕帖。
一道是给公行的,命令其在三日之内,让夷人出示甘结(保证书),汉文和夷文各一份,声明“嗣后永不敢带鸦片,如再夹带,查出,人即正法,货尽入官”。“正法”即处以死刑。林则徐严厉地警告公行:“如此事先不能办,则其平日串通奸夷,私心外向,不问可知。本大臣立即恭请王命,将该商择尤正法一二,抄产入官,以昭炯戒。”
另一道谕帖题为“谕各国夷人呈缴烟土稿”。由于钦差大臣也不能直接与夷人接触,他将这道谕帖交给了公行。
在这篇谕帖中,林则徐谴责了夷人的鸦片贸易:“我大皇帝一视同仁,准尔贸易,尔才沾得此利……尔等感恩即须畏法,利己不可害人,何得将尔国不食之鸦片烟带来内地,骗人财而害人命乎!査尔等以此物蛊惑华民,已历数十年,所得不义之财,不可胜计,此人心所共愤,亦天理所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