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7号) 《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4月3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3日 四川省公共法律服务条例 (2024年4月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章 总 则 第二章 基本公共法律服务 第三章 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 第四章 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第五章 公共法律服务保障 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七章 附 则 **章 总 则 **条 为了丰富完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公共法律服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和能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以高质量法律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四川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共法律服务,是指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社会公共生活中的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包括政府免费提供、社会参与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以及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多元化专业化公共法律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