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绪 论
1.2 基本概念
1.2.1 目标总体与抽样总体
目标总体也可简称为总体,是指所要研究对象的全体,或者是希望从中获取信息的总体,它由研究对象中所有性质相同的个体所组成,组成总体的各个个体称作总体单元或单位。��如,我们要研究北京市个体商业的情况,目标总体就是北京市所有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体经营单位,每个个体经营单位(或摊位)就是总体单元(单位)。目标总体的划分有时比较容易,有时比较困难。以上面的个体商业调查为例,有些个体经营单位主要从事商品生产活动,同时兼做商品的零售交易,这些单位是否属于个体商业单位,这就是常说的统计口径问题。在一项调查中,要对目标总体的范围做出具体规定。
抽样总体是指从中抽取样本的总体。通常情况下,抽样总体应该与目标总体完全一致,但实践中两者不一致的情况却时常发生。仍以个体商业调查为例,目标总体是北京市个体商业经营单位,抽样总体则可以有不同的选择,选择之一是营业执照,即把北京市工商局个体商业的营业执照记录作为抽样总体,从中抽取样本。可是,有些人虽然持有营业执照,但早已不从事商品交易活动,他们已不属于目标总体范围,却出现在抽样总体当中;还有一些人无照经营,他们应该属于目标总体范围,却没有出现在抽样总体之中。这表明,要保证目标总体和抽样总体的完全一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理想的状态是,抽样总体由目标总体所决定,但在实践中,可以构造的抽样总体却有可能反过来决定调查中的目标总体。
1.2.2 抽样框与抽样单元
抽样总体的具体表现是抽样框。通常,抽样框是一份包含所有抽样单元的名单,给每一个抽样单元编上一个号码,就可以按一定的随机化程序进行抽样。对抽样框的基本要求是,抽样框中应该具有抽样单元名称和地理位置的信息,以便调查人员能够找到被选中的单元。在电话调查中,电话号码簿便是抽样框,它起到了提供抽样单元信息的作用。好的抽样框不仅与目标总体保持一致,而且尽可能多地提供与研究的目标量有关的辅助信息,以便调查人员利用这些辅助信息搞好抽样设计,提高抽样估计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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