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课程结构的性质
课程结构就是课程类型、课程内容、具体科目等要素经过有机整合形成的形态。每一类要素组合方式和组合比例的不同意味着将形成不同的课程结构。课程结构作为课程内部各要素、各成分的内在联系和相互结合的组织形式,可分为宏观结构(体系结构)、中观结构(科目间的结构)和微观结构(科目结构)三个层面。
宏观课程结构主要涉及课程的体系结构或整体结构,包括课程的类别、课程类型的划分及其相互关系,其基本构成成分是各种类型的学校课程,主要解决的问题是根据培养目标,应设置哪些课程,如何设置这些课程,各种内容、各种类型、各种形态的课程的相互结合如何达到整体优化的效应等等问题,这此问题主要与课程计划有关。
从1918年美国课程论专家博比特出版的《课程》一书算起,课程论的发展至今已有近90年的历史了。有关课程理论的研究工作已经获得了丰硕的成果。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课程论研究取得了很大的进展,出现了一批**的著作,研究的领域也不断拓展,深化。
随着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教师教育的变革与发展,高校教师培养机构以及其他培训部门对课程论学科教材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应当说,作为教师培养、培训开设的课程论与作为教育科学研究的课程论之间还是存在一定差别的。作为教育科学研究的课程论关注的是学科内部的逻辑和结构,是学科逻辑命题的自我构建,而作为教师培养、培训的课程论则不仅要关注学科的逻辑和结构问题,更重要的是关注教师和师范生的特点,注重在*贴合教师职业的基础上,展现学科的框架和结构,陈述的概念、命题应当是教师职业学习者*需要掌握的,且应当以学习者易于接受的方式加以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