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中文能力等级标准》(以下简称《职业标准》)是教育BU中外语言交流合作**借鉴《国际中文教育中文水平等级标准》的成功经验和职业教育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研究成果而研发的团体标准,旨在满足各行业运用中文进行交际的需求,促进职业中文教育领域的规范化,提升职业中文教学质量。 《职业标准》由教育BU中外语言交流合作**提出,由世界汉语教学学会归口。2023年12月8日发布,2023年12月8日实施。 《职业标准》主要面向技能型和服务型领域的工作岗位,在职业能力标准的基础上融合语言能力发展要求,可促进学习者语言能力和职业技能的同步提升,加快“中文 职业技能”复合型人才培养,提高本土员工的中文水平和职业素质。 《职业标准》将职业能力分为入门、初级、中级、**和精通五个等级,并从等级界定、总体能力描述、分项能力(听、说、读、写)描述等方面对各等级学习者应具备的中文能力进行了描述;此外,《职业标准》还详细描述了各等级学习者应具备的职业交际策略与文化意识(包括语言交际策略、非语言交际策略、情感策略、文化意识、职业精神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