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我们科研活动的目标就是要创造出科技创新成果,但这只是一个阶段性目标,*终目标还是要使这些创新成果走向市场,实现产业化,来提升产业的核心竞争力,这个过程就是平时所说的科技成果转化。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6月9日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科技成果只有同**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完成从科学研究、实验开发、推广应用的三级跳,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形象地讲,科技创新好比“发动机”,是社会这辆“汽车”前进的**动力,但发动机要想驱动车轮前进,还需要一套“动力输出装置”,而科技成果转化就好比是这套“动力输出装置”,将发动机的动力转换成驱动车轮前进的动力��从而提升产业生产力水平和核心竞争力。
然而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后续可能还需要产业化研发、引入外部投资、开展产学研合作、进行产品设计和市场开发等,无论哪个环节出现问题都可能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受到影响甚至失败。习近平总书记还在讲话中用一个比喻形象说明了科技成果转化中面临的问题:“多年来,我国一直存在着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不力、不顺、不畅的痼疾,其中一个重要症结就在于科技创新链条上存在着诸多体制机制关卡,创新和转化各个环节衔接不够紧密。就像接力赛一样,**棒跑到了,下一棒没有人接,或者接了不知道往哪儿跑。”
科技成果转化的道路并不平坦,充满了各种困难,很多项目成果“夭折”在从实验室走向市场的道路上,因此有人将科技成果从实验室到市场需要跨越的这条鸿沟称为“死亡之谷”。这是世界各国普遍面临的困难,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各方面配合不顺畅的原因,还有科研活动不确定性高造成的困难。近年来,为更好地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财政部、科技部、教育 部和**知识产权局等多部门相继出台了很多激励政策,为科技成果“松绑”,赋予单位更多自主权,使发明人获得更多收益,逐步消除了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体制机制障碍。
我们还需要注意到,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涉及的复杂法律关系也会给科技成果转化造成困难,引发法律风险甚至会导致转化失败。因为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各方的“接力”,再加上知识产权、研发活动的不确定性较高,使各方之间的法律关系复杂、可预期性差、法律风险点多,这些因素也制约着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也就是在科技成果转化“接力”过程中,存在“交接棒”配合不顺畅的问题,甚至因为权责不明确引发纠纷从而导致“交接棒”失败。如果能够找到各方相互配合过程中容易出现的问题,提前规范好“交接棒”的规则,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关系,提前预测并合理分担各自的风险,就能避免引发纠纷,使科技成果转化活动更为顺畅。为此目的,中国科协学会服务**从实务需求角度出发,精心编著本指南,旨在通过调研收集科技成果保护及转化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分析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点,引导科技成果转化活动各方主体提前识别可能的法律风险,事先约定好各方的权利义务,合理分担可能的法律风险,从而避免法律纠纷,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一项科技成果要想从实验室顺利走向市场,首先需要按照市场竞争规则做好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这样才能保证技术成果的市场独占权;其次还要了解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哪些方面容易产生法律风险,提前通过约定平衡好各方的权利义务,有效防控法律风险的发生。项目组将收集到的问题分为两类进行分析,一类是科技成果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的问题,另一类是科技成果转化中的问题,逐一展开分析并提出合规建议。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我们又将问题进一步细化分为科研记录的合规管理、科技成果的权利归属、科研活动的商业秘密保护、高价值专利的挖掘布局、知识产权维权等几个方面的问题。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我们将问题进一步细化分为自己实施、许可他人实施、权利转让、作价入股、质押融资、国有资产监管、技术监管、优惠政策等方面的问题。大家在使用过程中,对照自己项目的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事项找到需要注意的问题。虽然本指南尽力保证问题分析和建议的准确性,但也无法保证这些建议符合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就好比医生帮助大家解读疾病的病理,给出预防和**疾病的建议,并不是直接适用于每个人的**,因为个体是有差异的,只能根据个体情况灵活参照适用。因此,我们并不建议读者在使用本指南时机械照搬指南给出的建议,必要时需要咨询专业人士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给出准确的法律意见。如果读者在使用本指南过程中,遇到不确定或疑惑的问题,也可以通过中国科协学会服务**进行咨询。限于自身能力,本指南难免会有疏漏和错误之处,恳请广大读者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