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像 从儿童期到青春期之前的一个阶段,现在人们叫它作“少年”。而古人说的“少年”,其实是我们现在所说的青年。《少年维特之烦恼》,其实就属于“青年”。我们现在所说的“少年”,在到达青年之前,接近了青春,具有懵懂的春情,却又还拥有儿童期的纯真,是一个富有诗意的“过渡期”——我们整个人生,从某个角度看,都是“向死而在”的“过渡”,总是在“此岸”与“彼岸”间匆匆忙忙又悠悠忽忽地“渡过”。但是,少年的情怀特别富于诗意,富于美学的意蕴,也逐渐超越了童真的幻想,具有了越来越切近现实的意识。 在少年时期,有一个重要的现象,就是一个人开始有了自己的偶像。偶像,实际上就是我所想成为的那个形象;但是,它却又是一种理想的、超越的形象,甚至是神秘、神圣的,所以,似乎是不可企及的形象。汉语当中的*早的“偶”,指的是用木头或泥土等制成的人形。原本指的是没有生命的形象,后来才被看做是有生命的,并且为人所崇拜对象。 在早期,无论是神话,还是原始的巫术当中,都开始出现了偶像。从图腾,到某些神像等,都被赋予了某种神性——一种超越世间的精神力量。黑格尔说,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黑格尔的说法,实际上有很强的神学价值。当一个人有了偶像,他就在偶像身上,倾注了对理念的看法。理念的显现,*早就在偶像当中显示出来。 一个具有神性的凡人,应当具有一个确定的形象。而耶和华,作为全知全能的神,本来是没有形象的。而且基督教一开始是很反对偶像及偶像崇拜的。后来西方的十字架上、教堂里,都有了耶稣形象——基督教也逐渐改变了对偶像崇拜的僵化的看法。原来的神,应当是无限的。所谓无限,即没有一个有限的感性形式。一旦把它固定成为一个有限的感性形式,就不再具有超出人类所有想象的、无所不能、全知全能的性质。反对偶像崇拜,也就是反对一个具体的形象有着无限的性质。 这可就与美学敌对了。美学,就是要在有限当中显现无限。而基督教就认为,无限本身只能是无限,不能将它有限化。但耶稣形象的出现,把无限有限化了。这样的宗教性,就跟黑格尔的美学——所谓“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这样的想法有所不同。当然,后来黑格尔也说,如果理念成为纯粹的理念的话,就不许有感性了,美学、文化、艺术就会消失。 少年时期,是感性对于一个人来说非常重要的时期,跟纯理念之间有着相当的敌对。我们无法想象一个完整的少年人,就已经沉浸在无限的理念当中。在人生*初的阶段,在确认人生的时候,可能每一个人都会需要确定某种偶像,要确定某个人来作为自己人生的标准,作为自己的人生的倾慕的对象——确实,偶像成为对象,被对象化了。偶像,本身就含有对象化的意思。 不言而喻,在这个时候,偶像就具有某种神像的意思。他远远地超出了作为少年的“我”。他的一切,都可以成为我模仿的对象。他甚至为我展示出一个我所要成为,也很难成为的某种人生的图景。在各种各样的小说里,都有这样的描写。我小时候看的一部写抗日战争的书,叫《小马倌和大皮靴叔叔》。还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作为少年的柯察金,他的偶像,是一个叫朱赫来的革命者。 “小”马倌与“大”皮靴叔叔,一个小,一个大,“偶像大于我们自己”,就显示了出来。到底多大才是“大”?才是一个少年会达到的心灵世界的高度?这很抽象。我们想描述他,也不想描述他。因为他对我们来说非常神圣。他做的一切,在“我”看来都**“魅力”——偶像,很大程度上指的是有魅力的、有很强的审美力量的形象。所谓魅力,就是一种无可阻挡的吸引力。这种吸引力,让人沉迷其中。魅力的源泉是神秘的。眼下关于“魅力”的研究,还远远不足。 这种审美的力量,让偶像成为偶像。既可以是具体的人,例如某个领域的明星,或是我们身边的人,也可以只是一种图像,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但是他之所以能够成为偶像,就是他有了某种特殊的魅力。而这种魅力,是基于“我”而言的。说到偶像,我们常会觉得他似乎是一种格式化的、没有生命力的形象。在我看来,正好相反。我们少年时的偶像,倾注了我们的情感,让我们的情感有了依附——似乎是超出我们梦想的梦想、超出我们希望的希望、超出我们感性的感性。 我们熟知,超感性的感性就是美。少年时期我们心中的美,太多超出我们的感性能力范围了。她把我们带到憧憬当中。有了偶像,我们的憧憬就有了具体的对象。而可能我们后来发现,这个具体,只是成人世界在我们眼中制造的幻象。当我们自己成人之后,我们就会感觉到,自己的偶像破灭了——原来,人都是一样的。这是一个自然的否定偶像的阶段,乃至于像尼采说的,到了“偶像的黄昏”。这个时候你已经不需要偶像了,就会觉得从前的自己很可笑。 但是,即便那样的形象仅仅是成人阶段的社会规则、社会规律帮他塑造出的,他还是会把我们带到另外的精神境界、另外的生存当中,让我们感觉到非常神奇——我的人生,要是将来像“他”那样,就**了。 这主要就是源于感性的魅力。感性魅力,显示在一个人的一颦一笑中,在他的思考中、痛苦中……他的痛苦,似乎比我们的更加深刻;他的思考,似乎比我们的更加深沉;他的姿态,优美得让我们难以企及。对一个偶像来说,感性魅力非常重要。为什么好多人把刘德华这类明星当作偶像?*直接的原因是,他是一个审美的形象。但这种审美的形象,很容易破灭。随着少年在人情世态以及学识修养等各方面的提高,将来有**他会突然觉得偶像光环只流于表面,他就会发现,自己的偶像,不再是那个人了。 马克思说,美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在偶像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我们希望看到的东西。当然,这个时候的偶像也有一定的嘲讽性——木偶一样的形象——正因为是木偶式的,我们才容易把自己的一些本质性的力量投射到这个对象身上。当然,这是两面性的。在他身上,我们也确实看到了超出我们,并让我们沉迷的气质、风度、风神、性灵等。 西方美学说,灵感,指的是一种灵性。这种灵性通过看不见的链条,传到了我的身上。 我感觉到这种灵性的力量,然后在创作的时候,“如有神助”,以一种我自己也不能克制的力量,神奇地创造出非常好的艺术作品。在我、偶像和灵性三者之间,存在着很复杂、奇妙的关系。偶像,似乎连接到了神秘的、超感性的灵性的世界。我感觉到在他身上有着超出他本身的灵性。而通过他,似乎也能让我接触到灵性的世界。这便是我们少年时期沉迷某个人的时候会产生的感觉。似乎在我的偶像身上,寄托着我的一切的人生。多么奇妙的追求。这种追求,无关乎所谓的功利,不是看他成功与否,不是看他社会地位等怎样。他在我的心目当中,就是英雄。所谓的英雄,就是超出了同辈,超出了常人。所谓“聪明秀出谓之英”。我那样崇拜的英雄,如何成为了英雄?在他的灵性、神性当中,他似乎不再是他自己了。耶稣,是圣父、圣子、圣灵三者的合一。也就是说,他本来是人之子,但我们觉得他是神之子。在他身上,虽然还有人性,但更多的是神性。偶像,也就是这样。 可亲可敬的人性,感性地吸引着我们。随即,人间感迅速转化成超出人间的宗教性的美感。神性的方面,把我们带向另外的世界。这样的美感,让我们心甘情愿地把自己交到了他的手中,我们的心灵,任他主宰。这才是偶像之所以成为偶像的缘由。 当然,在所有人的所有阶段,都可能存在偶像。那么为什么要强调少年阶段?进入青年、中年、老年之后,我们人都还可以有选择地信仰宗教。但是,少年时期的心性,本身就具有宗教性。在我们以后的人生岁月里,很难再有那样水乳交融的、如胶似漆的、沉迷的、像信念一样坚定的人生阶段。在这样的阶段里,“上帝”是不会死的。因为上帝在我们的偶像身上。偶像多变、多样、从不匮乏。审美,真是复杂。在少年时期,我们的偶像,用宗教的语言来说,是多神教的。甚至可以说是泛神论的。我在很多人身上,都可以看到我心目中的神。 小马倌、柯察金等,都是革命者。在我少年的时候,写革命者的书籍很多。为什么写的都是少年?为什么都是革命者?在少年时期,我们有着叛逆感,有着对秩序的无穷反感,认为陈旧的秩序就应该被破坏。摇滚歌星之所以那么受青少年的崇拜,是因为他们的这些文艺范,即展现的文艺的“模样”。在他们身上,能够更浓缩地展现对现存的秩序的疯狂、激情的破坏。同时,在音乐的节奏和优美的风度当中,显示出人生的韵律、人生的音乐境界。 诗人、画家等,也都是这样。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无可抵挡的魅力。这种魅力,实际上就是我们自己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这就是失恋之所以让我们如此痛苦的原因。对象化的对象对我的否定,对我来言,会格外深刻。我就会痛苦,就会感觉到很深的绝望。所以,失恋了,我就感觉到自己的人生失去意义了。我们在偶像身上也是如此。他是我们心灵的对象化,是我们对自己的力量的确认。因此,我们在偶像身上看到的,不只有他,更多的是我们自己。他的魅力中,还融入了我们自身的希望,和对未来的美好想象。好多家长,对自己的子女崇拜偶像感觉到不解。其实他们忘记了,我们每个人从少年时期开始,都有自己的偶像。在他们身上,积淀了我们内心神圣的梦想。说它神圣的,体现在它是不容玷污的,被小心掖藏在我们内心隐秘的角落,甚至不容许其他人窥见。有点像初恋,有点像单相思。确实,这样的单相思,就是我们人生的理想当中的初恋。在他身上,我们迷恋的是我们自己的理想,外加上他所展示出来的风情、风度,风韵、风神。偶像,指出了某种神性的方向和人生目标——做人要做这样子的人——这个“样子”,就是柏拉图说的“理型”。基督教说,美就是上帝的光。总而言之,在偶像身上,显示出了神性的光、人生的形式化的光芒。 偶像,与美学里面以前极为常用以至于让人有所厌恶的一个词“典型”,或典型形象,有着相当的联系。后来经过进一步“高大全”的提炼而为人们所熟知。在很大程度上,偶像也是高、大、全的形象。“高”,即从象征的意义上说,我们的心灵,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大”,即我们眼前的天地无法被范围、无法被捆住。电视广告里面说“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是那样的境界。所谓“全”,在基督教里面,上帝全知全能、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是这样的对象。英雄人物,就是“高大全”“三突出”。这也是偶像的特征。在我们心里面,偶像已然被我们用心灵的剪刀,剪裁成这样的典型人物。 当然,这种内心的偶像,受到后来好多人的批判。一旦一个人成为了这样的偶像,立刻就缺少生命了。任何人一旦“高、大、全”,就难免“假、大、空”,就显出一副“死相”,再也没办法活灵活现。而这就是审美的两个相反的方面。全世界的文学,在它的初期阶段,都有着史诗式的英雄人物。换言之,都有神的形象。各种各样的文学当中,有各种各样的神、各种各样的高大全。 有人说,神灵是千面的。反过来说,千面的神灵,具有的特质难道不是相同的吗?有人发现,全世界的各种神灵,有好多种面孔。反过来说,有着好多种面孔的神灵,其实他们具有着同样的理念,它们具有的内在的神性是相似的。那么,明明是同样的特质,为什么却还要有千面的神灵?就是因为,我们每个人、每个民族所设想的审美的偶像,不会是完全相同的。每个人的感性的欲望,在不同的地域、文化、历史和不同的社会当中,伸展出了不同的模样。这使偶像们有了千变万化的形象。歌德有一句诗:“任凭你在千种形式里隐身,可是,*亲爱的,我立即认识你。”(《任凭你在千种形式里隐身》)歌德写的是情诗,是写给恋人的。前面我也写到,恋人,在某种程度上,也跟我们的偶像相同。我们现在说“女神”“男神”,不是也是指偶像吗?我的女神,是指我的内心里面恋爱的对象。其实也说明了,成为我的恋爱对象,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就成为了我的神,所以才叫“我的女神”。 成为恋爱对象,也就是成为了我的偶像。他的身上,就有了神的形象。他的身上,不仅有梦想,还有了我的理想。因为他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而我在这千变万化的形式的引申当中,我看到了“他”,同一个“他”。这“同一”,就呈现为某一种具有社会性的理念,成了我们人所设计的某种理想类型。甚至在很大程度上,有了意识形态属性。意识形态很大程度上,也是要塑造偶像来展示愿景,也要塑造高大全式的意识形态英雄。 我们小时候被灌输进脑海里的那些英雄人物,是否真的能够承担起积极的功用,姑且不谈。总而言之,我们少年时期看到的被塑造的形象、榜样,很容易就为我们规定了少年时的偶像。也就是说,我们少年时的偶像,可以带着政治、经济、文化、科学等任何一个方面的这种理性的特质,同时又可以具有千变万化的感性形式。让我们在这样的无穷魅力当中,心甘情愿地迷失了自己,交付出了自己。在这样的形式当中,我们的审美,一方面崇高化,另一方面,似乎有一些空洞,有一点理想化。但是,在那个时候,我们每个人心中对偶像的确认,是不存在任何假大空的形式的。因为那个时候,我们的理想本身,就跟真实的未来是有距离的。 当然,对每个人来说,这样的理想主义色彩很可能到某个时候都会褪色。但是可以肯定,人类当中还存在着不少这样不屈不挠、百折不弯的人,��着理想主义与少年情怀。他们就是我们当中的英雄,也成为了自己的偶像。这样的人可以说就是审美式的人。人们常说一个人唯美主义。一个具有理想主义的人,往往就是唯美主义的人。我觉得这样说是合适的。理想主义,很大程度上,指的就是心灵上的唯美主义。他也许经历了很多的折磨,但是他始终不改初衷。这种所谓的初衷,恐怕指的就是少年时的理想主义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