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性是知识产权的特征之一,指这种针对智力成果的法定专有权具有一定的有效期,超过法定期间相关的智力成果就不再受法律保护而成为人类公共财富为人们自由使用。这种法定的时间性特征是知识产权制度设立的基本前提之一,因为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和信息,都具有传承性和公共性,任何人的创作、创造成果都基于前人的创造所积累的知识产生;法律赋予创新者使用相关成果或信息的专有权仅在一定期间有效,主要以保障其投入回报为主符合公平和效率原则,这样既有利于激励创新又有利于知识传播和传承,是促进全社会科技文化发展之*终目标的合理制度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