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译者在社会和文化层面上的责任
翻译是一种社会行为,受到政治、经济、文化、外交等各方面的制约,同时义反过来促进社会发展、文化交流和经济增长。所以,作为一个尽职尽责的译者,除了“伺候”好译文和原文,对得起作者和读者以外,还要对社会负责。从事笔译T作的人,要对社会负责,首先表现在对自己的译作负责。例如从事外宣翻译的人员,一定要熟悉**外交政策,一切应以原话、原作为本,要有的放矢,原作不能随个人的好恶有所取舍和改变。从事科技翻译的工作人员,更要谨小慎微,否则一不小心就会给**和企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从事文学翻译的译家们,更是要如履薄冰,慎重对待两种不同文化差异,**人们的精神生活和文化价值观。其次,还要关注自己的译作是否为译入语受众所接受,是否为社会所承认,因为“好译本的作用是消灭自己……倒是坏翻译会发生一种消灭原作的功效”,并且误译甚至可能造成悲剧。据《中国消费者报》报道,因为不负责任的翻译把卡式炉燃气罐上的英文说明“’Neverrefillgasintoemptycan(空罐切勿再次充气)”译成“本罐用完后无损坏可再次补充”,结果造成一餐厅卡式炉燃气罐爆炸,12位顾客不同程度烧伤,一少女毁容、双手致残,诉诸法院,索赔230万元。由此可以看出,对于实用类文体翻译,尤其是外宣资料、商务广告、旅游资料、公示语等的翻译,译者要特别注意其社会效应。
2006年初,**教育部颁布了《关于公布2005年度教育部备案或批准设置的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结果的通知》,“翻译”专业(专业代码:0502555,作为少数高校试点的目录外专业)获得批准:复旦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河北师范大学三所高校自2006年开始招收“翻译专业”本科生。这是迄今教育部批准设立本科“翻译专业”的**文件,是我国翻译学科建设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翻译界和翻译教育界同仁数十年来,勇于探索、注重积累、不懈努力、积极开拓创新的重大成果。2007年、2008年教育部又先后批准了10所院校设置翻译专业;2007年国务院学位办批准了15所院校设立翻译专业硕士点(MasterofTranslationandInterpretation,简称MTI),从而在办学的体制上、组织形式或行政上为翻译专业的建立、发展和完善提供了保障,形成了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的教育体系。这必将为我国翻译学科健康、稳定、快速和持续发展,从而形成独立的、完整的专业学科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亦必将为我国培养出更多更好的高素质的翻译人才,为我国的改革开放,增强与世界各国的交流和沟通,促进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作出更多更大的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