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 船舶检验概论
**节 船舶检验的历史和概念
我国是一个造船古国,曾在人类航海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早在明朝永乐年间,郑和曾率庞大的船队七次下西洋,远达非洲东海岸,开创了国际航行的新纪元,郑和船队所用船舶的建造水平也处在当时的*高水平。在船舶检验方面,也有辉煌的过去,但是作为近代的企业质量检验体制,还是出现在20世纪50年代。当时,我国的大、中型造船企业都纷纷设立了质量检验部门,并相应的建立了质量体系和配置了理化和无损检验手段。通过几十年来的发展,现在各大、中型船厂都建立了较完善的质量检验体系,成为质量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
由于船舶是大型的高价值的且有较高**性要求和活动范围很大的产品,其质量水平直接影响到航运企业、托运的顾客、保险商、航行区域和社会各方的利益,因此各方面都十分关注船舶的质量和质量检验的有效性。因而,在早期的**方检验的基础上,逐步产生了船东代表实施的第二方检验和由合同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实施的检验。第三方的检验包括由船旗国政府规定的检验和由公证机构进行的检验。
在18世纪,英国的海运事业发展很快,但是船舶海损事故连续不断,由此,导致了船舶保险业的兴起。这样,为船舶投保作公证签证的船舶检验业也随之诞生。世界上**个民间的船级社在英国伦敦的一个劳埃德咖啡馆里成立了。在1834年,它与另一个为船东服务的检验组织合并,建立了劳氏船级社(Uoyd's Register of Shipping)。船级社建立一套入级规范、标准和船级符号,对申请入级的船舶进行检验后,对符合要求的船舶授予船级符号,签发证书和登入船名录。
海上船舶海损事故的不断发生,也引起很多**政府的关注,相继制定了有关保护海上人命、财产和航行**以及保护所辖海域、港口不受污染的国际公约和法规,并决定按这些法规对船舶进行检验,即所谓的法定检验。检验合格后,按规定签发证书。这些证书是船舶进出港口的依据,受港口监督机构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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