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梦重温 1994年某天,我外出公干,在归途火车上偶遇《齐鲁晚报》副总编辑孙培尧。他和我一样是“书虫”,旅途无事,自然就聊起了书,也聊他主持的报纸副刊。一聊聊了几个小时,火车到站,仍意犹未尽。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兴头,是因为主要聊的是早年读过的书—那些在我们生命中留下深深印记的书,尤其是外国小说、古文和诗词,什么《别尔金小说集》了,《福尔赛世家》了,《嘉尔曼》《马背上的水手》……还有《东周列国志》、《老残游记》、陶渊明之类。分手时,孙培尧说,这些书都是永远应该读的,可现在的年轻人有文化断层。你在《晚报》开个专栏吧,就把我们今天聊的,特别留在你记忆里的书写一下,每篇几百字一千字都可。我说,这事儿我愿意!专栏名就叫《书梦重温》吧。如此,一写就写了五六十篇�� 射 击· 读文学史,常感慨万千。比如,中国文学的奠基人屈原生于公元前340年,距今两千三百多年;俄国文学之父普希金生于1799年,至今也不过二百多年,但19世纪的俄罗斯文学已登上世界文学的高峰。 作为文学之父,普希金名副其实—他在所有文学体裁中都是开创者,且成绩斐然,无论诗、小说、戏剧、散文、童话还是文论。诗不必说,只说小说,在他之前,俄罗斯还没有一位真正的小说家,然而他一起手就写出了《别尔金小说集》《黑桃皇后》《上尉的女儿》这样足以传世的杰作。 普希金对我有着特别的意义:我少年时代迷恋文学之始,就读了肖珊译的《别尔金小说集》(别尔金是普希金的笔名),其中五篇作品,我每篇读过多遍。*合我胃口的是《射击》。故事说的是在边关驻扎的军队中,有一个每天练枪法的怪人,他年轻时曾被某**青年打了一耳光而决斗,当**青年开枪打穿了他的帽子,轮到他开枪时,他因对方丝毫不害怕而气恼,决定不打了,而对方傲慢地许诺以后在任何时候他都可以来补打这一枪。多年后,他听说**青年找了一位美丽的小姐,结婚了,怪人于是携枪去见新婚夫妇。这次他看到了**青年的恐惧和年轻夫人的跪求,他满足了,没有射击对方,只是在离开时回身随手开了一枪,子弹准确穿过墙上挂的画上原有的一个弹孔。据说他后来参加希腊起义,死在战斗中。 小说中表现的英雄主义、清高做派和传奇色彩(我从中看出了《当代英雄》的先声),深深打动了我少年的心,是不足为怪的。令我一直感慨的是,这样简单明了好看而又富精神内涵的叙事,如今很难看到了。津津乐道一颗颗蝇营狗苟的卑微心灵,已是本世纪小说的时尚。文学的崇高与神圣,离我们越来越远了。 九三年· 雨果是19世纪小说家中*擅营造戏剧冲突的。他在六十岁时构思、七十岁时动笔、七十二岁发表的《九三年》,就是这一类的杰作。 故事发生在1793年法国大革命期间。老朗德纳克亲王率领的叛军与他的亲侄孙郭文任司令官的共和军之间发生了殊死的战争,当共和军把叛军围困在朗德纳克家族的古堡里,即将全歼时,叛军却偶然发现一条暗道。他们把人质—三个小孩锁在古堡楼上,放起大火,然后逃走了。共和军眼看悬崖上古堡的大火,束手无策,孩子的母亲在古堡下眼看骨肉被火吞没,绝望地号叫。这一幕感化了已逃走的叛军**朗德纳克,他毅然返回,从秘密处取出长梯,攀上悬崖,冲进古堡,救出孩子,然后束手就擒。当天夜里,共和军司令官郭文发生激烈的思想斗争:朗德纳克无论多凶残,但凭救孩子这一义举,即可赎掉一切罪过,从恶魔变成了“光明的天使”;但他又想,这人**的善举,不过是改正了自己的罪行—大火正是他下令放的……天快亮时,郭文去监狱看望即将被砍头的朗德纳克,他把自己的斗篷披在叔祖身上,让敌人离开了监狱,而自己成为囚徒,并因此被公安委员处死。通过这一出人意料的结局,雨果提出了“在革命的原则之上还有一个更高的人道主义原则”的观点。 我年轻时读书,其中有否爱情描写,曾是重要的取舍标准,甚至认为,作为长篇小说,不含爱情故事,即不能称之为杰作。然而在1973年初春,我**次读《九三年》,便被其题材重大和戏剧冲突所震撼,被其出人意料的情节和充满睿智的格言深深吸引,**次懂得了什么叫“语言的力量”,尽管整部书里没有一丝爱情描写。 假如有些书是让人读过永不忘记的,这就是其中一部了。几十年来,我津津乐道书中的几个关键情节,每次都能得到听者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