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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全本新注(全十四册)张大可签名版附收藏证书精装无删减史学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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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治通鉴全本新注(全十四册)张大可签名版附收藏证书精装无删减史学名著

  • 作者:司马光
  • 出版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 ISBN:9787568095242
  • 出版日期:2023年07月01日
  • 页数:9760
  • 定价:¥15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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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
    《资治通鉴全本新注(全十四册)》是张大可教授历时数十年对《资治通鉴》进行全本注释的成果。《资治通鉴》是北宋大政治家、历史学家司马光主修的我国**部编年体通史,全书294卷,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前403),下终五代周世宗显德六年(959),记载一千三百六十二年间的历史。张大可教授 的新注吸收元刊胡三省注本的**内容,融合现代研究观点,除传统字音、字义、人物、地理、职官、历史掌故诸项注释外,还结合多种史书,以便全方位了解历史事件与人物。增设文前导读、大事提要、段意概括、点评等,将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结合起来,具有时代性、学术性、创造性、工具性等显著特点。简体横排符合现代阅读习惯,降低了阅读难度,意在使更多的人能够读原文,识全貌,深入《资治通鉴》一书的内容、体系及思想,更好地了解中华文化千年文明史。
    文章节选
    卷一 周纪一

    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至烈王七年(前 403—前 369 年)





    【起著雍摄提格(戊寅,前 403 年),尽玄黓困敦(壬子,前 369

    年),凡三十五年。】



    【大事提要】

    本卷为《资治通鉴》开篇,记事起公元前 403 年,讫公元前 369 年,凡三十五年,当周威烈王二十三年至周烈王七年。本卷所载大事,主要有五个方面��其一, 周威烈王册封韩、赵、魏三家为诸侯,周王室丢失了名分,受到司马光的批评,这 标志德义时代的终结,王室权威坠地。其二,韩、赵、魏三家灭智氏而分晋,智伯*强,却恃才傲物,不修德义而亡,也受到了司马光的批评。其三,魏文侯任贤使 能而称霸。吴起遇贤君得以发挥才智为国立功,带兵打仗,天下**。后来,吴起 遇昏君,声名受诽谤,*终以悲剧结局。其四,写魏武侯不立嫡子,死后诸子争位 导致魏国差点灭亡,说明家天下太子为国本的道理。其五,本卷穿插豫让报知己, 聂政刺韩相侠累,颂扬义士。总之,本卷记事以德义二字贯穿始终。



    威烈王[1]

    二十三年(戊寅,前 403 年)

    初命晋大夫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2]。

    臣光曰[3]: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4],礼莫大于分[5],分莫大于名[6]。何谓礼?纪纲[7]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

    夫以四海[8]之广,兆民之众[9],受制于一人,虽有绝伦之力,高世之智[10],莫不奔走[11]而服役者,岂非以礼为之纪纲哉!是故天子统三公[12],三公率诸侯[13],诸侯制卿大夫[14],卿大夫治士庶人[15]。贵以临贱[16],贱以承贵[17]。上之使[18]下犹心腹[19]之运手足,根本[20]之制支[21]叶,下之事上犹手足之卫[22]心腹,支叶之庇[23]本根,然后能上下相保而**治安[24]。故曰天子之职莫大于礼也。

    文王序《易》[25],以《乾》《坤》为首[26]。孔子系之曰[27]:“天尊地卑,乾坤定矣[28],卑高以陈,贵贱位矣[29]。”言君臣之位犹天地之不可易也。《春秋》抑诸侯[30],尊王室[31],王人虽微[32],序[33]于诸侯之上,以是[34]见圣人于君臣之际未尝不惓惓[35]也。非有桀、纣之暴[36],汤、武之仁[37],人归之[38],天命之,君臣之分当守节伏死[39]而已矣。是故以微子[40]而代纣则成汤配天[41]矣, 以季札而君吴则太伯血食矣[42]。然二子[43]宁亡国而不为者,诚以[44]礼之大节不可乱也。故曰礼莫大于分也。

    夫礼,辨贵贱,序[45]亲疏,裁[46]群物,制庶事[47]。非名不著[48],非器不形[49]。名[50] 以命之,器以别[51] 之,然后上下粲然[52]有伦,此礼之大经[53]也。名器既亡,则礼安得独在哉[54]! 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55],辞邑而请繁缨[56],孔子以为不如多与之邑。惟器与名,不可以假[57] 人,君之所司也[58];政亡则**从之[59]。卫君待孔子而为政,孔子欲先正名[60],以为名不正则民无所措手足[61]。夫繁缨,小物也,而孔子惜之;正名,细务[62]也,而孔子先之[63];诚以名器既乱则上下无以相保故也。夫事未有不生于微而成于著,圣人之虑远,故能谨其微而治之,众人[64]之识近[65],故必待其著而后救之;治其微则用力寡而功多,救其著则竭力而不能及也。《易》曰:“履霜坚冰至[66],”《书》[67]曰:“一日二日万几[68],”谓此类也。故曰分莫大于名也。

    呜呼! 幽、厉失德[69], 周道日衰[70], 纲纪散坏[71], 下陵上替[72],诸侯专征[73],大夫擅政[74]。礼之大体什[75]丧七八矣,然文、武之祀犹绵绵相属者[76],盖以周之子孙尚能守其名分故也。何以言之?昔晋文公[77]有大功于王室[78],请隧[79]于襄王,襄王不许,曰:“王章[80]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81],亦叔父之所恶也[82]。不然,叔父有地而隧[83],又何请[84]焉!”文公于是惧而不敢违。是故以周之地则不大于曹、滕[85],以周之民则不众于邾、莒[86],然历数百年,宗主天下[87],虽以晋、楚、齐、秦之强不敢加[88]者,何哉?徒以[89]名分[90]尚存故也。

    至于季氏之于鲁[91],田常之于齐[92],白公之于楚[93],智伯之于晋[94],其势皆足以逐君而自为,然而卒不敢者,岂其力不足而心不忍哉,乃畏奸名犯分而天下共诛之也[95]。今晋大夫暴蔑[96]其君,剖分晋国[97],天子既不能讨,又宠秩[98]之,使列于诸侯,是区区[99]之名分复[100]不能守而并弃[101]之也。先王之礼于斯尽矣! 或者以为当是之时,周室微弱,三晋[102]强盛,虽欲勿许,其

    可得[103]乎!是大不然。夫三晋虽强,苟不顾天下之诛而犯义侵礼, 则不请于天子而自立矣。不请于天子而自立,则为悖逆[104]之臣。天下苟有桓、文之君[105],必奉[106]礼义而征之。今请[107]于天子而天子许之,是受天子之命而为诸侯也,谁得而讨之!故三晋之列于诸侯,非三晋之坏礼[108],乃天子自坏之也。乌呼!君臣之礼既坏矣,则天下以智力相雄长[109],遂使圣贤之后为诸侯者,社稷[110]无不泯绝[111],生民之类糜灭几尽[112],岂不哀哉!

    (以上为**段,写公元前 403 年周烈王册命韩、赵、魏三家为诸侯,为《资治通鉴》的开端。“臣光曰”批评周天子丢失名分,是德义时代的终结。)



    【注释】

    [1]威烈王:名午,考王之子,东周第二十任国君,公元前 425 年至公元前 402 年在位。[2]初:起始。命:古时天子封爵曰命。晋:周朝所封诸侯国名,周成王封弟叔虞于唐,叔虞子燮父改国号为晋,后被赵、魏、韩三家大夫瓜分而亡国。事详《史记?晋世家》。大夫:西周分封政体的第三级。王室为**政权,诸侯和大夫为地方政权。诸侯由天子分封,大夫由诸侯分封,但对周天子仍然称臣,叫“陪臣”。魏斯:魏桓子之子,魏国的创业之君魏文侯,公元前 446 年至公元前 397 年在位。事详《史记?魏世家》。赵籍:赵献侯之子,赵国的创业之君赵烈侯,公元前 408 年至公元前 387 年在位。事详《史记?赵世家》。韩虔:韩武子之子,韩国的创业之君韩景侯,公元前 408 年至公元前 400 年在位。事详《史记?韩世家》。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 403年,始命魏斯、赵籍、韩虔为诸侯。司马光认为周威烈王此举破坏了名分,标志德治以礼时代的终结,历史进入强兵并敌的暴力时代。历史称之为战国。《资治通鉴》起于是年,发表批评扰乱名分的史论。 [3]臣光曰:司马光发表评论的起首语。所著《资治通鉴》要上呈皇上,故称“臣”。按:司马光(1019— 1086 年),字君实,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北宋时杰出的史学家。历仕仁宗、英宗、神宗、哲宗四朝,官至宰相。公元 1066 年至公元 1084 年,前后历时 19 年主持编撰《资治通鉴》。 [4]礼:此指**的法律制度、典礼仪式,以及社会行为的准则、规范的总称。 [5]分:身份,指君、臣、父、子,以及各种人际关系的等级秩序。 [6]名:指各种爵位。[7]纪纲:又作“纲纪”,即**法度、法纪。 [8]四海:指全天下,全国。 [9]兆民:指万民。众:多。 [10]绝伦、高世:均指能力优于常人。 [11]奔走:受人役使。 [12]统:领导。三公:辅佐国君的*高军政长官。周的三公为太师、太傅、太保。汉之三公为丞相、太尉、御史大夫。[13]率:统领。诸侯:古代帝王分封的地方藩国。[14]制:掌控。卿大夫:《礼记?王制》:

    “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此指五等爵位。三代时官称为三等,即卿、大夫、士。 [15]治:理。以上统、率、制、治四字变文,均是领导、把控之意,一级掌控一级,从天子、三公、诸侯、卿大夫到士庶,成为宝塔结构。士:官府胥吏。庶人:底层百姓。[16]贵以临贱:**的人统治卑贱的人。临,统治。 [17]贱以承贵:卑贱的人要接受尊贵的人统治。承,接受。 [18]使:使唤,命令。 [19]心腹:偏义复词,即心。 [20]根本:同义复词,均指根。树之主根为本。 [21]支:“枝”之假借。 [22]卫:保卫,保护。 [23]庇:寄托,依托。 [24]治安:谓政治清明,社会安定。 [25]文王:姓姬名昌,周武王之父。殷时封国在岐山之下,为西方诸侯之长,称西伯。武王灭殷建周,尊其为文王。序:通“叙”,述。《易》:

    《周易》,即《易经》,简称《易》,是儒家六经之一,讲说哲理变化的一部重要典籍。 [26]为首:《易经》共六十四卦,乾、坤为**、二卦,故曰“为首”。 [27]孔子(前 551—前 479):名丘,字仲尼,春秋末期鲁国人。我国古代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事详《史记?孔子世家》。系:解说。 [28]天尊地卑,乾坤定矣:见《周易大传?系辞上》。高亨《周易大传今注》:

    “尊,高也;卑,下也。乾为天,坤为地,天尊地卑,则乾尊坤卑,因之以定。”[29]卑高以陈, 贵贱位矣:见《系辞上》。以,通“已”。陈,列、显示。位,通“立”。这里是说天高为贵,地卑为贱;天高地卑之势已明,则天贵地贱之位因此而定。 [30]《春秋》:书名。相传是孔子删削鲁国史的一部编年史,起隐公元年(前 722)至哀公十四年(前 481)共十二公 242 年的历史。抑: 贬。 [31]王室:指周王室。 [32]王人:犹言周王室之官。微:贱。 [33]序:列。 [34]以是:因此。 [35]惓(quán)惓:恳切,忠谨。 [36]桀、纣之暴:桀,夏朝末代国君,姓姒名履癸。桀王暴虐,诸侯归汤。汤率众伐桀,流放桀于南巢(今安徽巢湖市东北),夏亡。事详《史记?夏本纪》。纣,商朝末代国君,姓子名辛,又名受。纣王残酷昏乱,周武王伐纣,在公元前1066 年牧野(今河南新乡市北部)之战中,商军倒戈,纣兵败自焚而死。事详《史记?殷本纪》。[37]汤、武之仁:汤,商朝开国之君,姓子名履,本为夏朝诸侯,起兵伐桀,立国为商朝。事详《史记?殷本纪》。武,周武王,文王之子,姓姬名发,灭纣,即天子位,为周王朝开国之君。事详《史记?周本纪》。[38]归:往。之:指汤、武。[39]守节伏死:意谓君辱臣死。[40]微子:即微子启,帝乙的长子,纣之庶兄。纣即位,无道,微子启数谏不听,于是去国隐伏。周灭商,微子称臣于周,封于宋以治殷遗民,为宋国的始祖。事详《史记?宋微子世家》。 [41]成汤配天: 成汤,即汤。配天,和上帝享受同样的祭祀。“是故”句是说:如果微子启取代纣而继承帝乙为商王,那么商不至于灭国,成汤就与上天一样永远享受祭祀。 [42]“以季札”句:若季札当仁不让,吴国不会亡,吴太伯将永享血食。季札,吴太伯传至十九世,为吴王寿梦,寿梦有子四人,季札为少子而贤。寿梦临终嘱诸子,王位兄终弟及,依次传位到季札。季札辞让,导致长子诸樊之子公子光与三子余昧之子吴王僚争国,至吴王夫差而亡国。太伯,即春秋时吴国始祖吴太伯。太伯是古代周族首领古公亶父周太王的长子。太王次子仲雍,少子季历。太王想立季历,以便传位给季历之子姬昌,即周文王。太伯避位让贤,带领仲雍逃到荆蛮,自号勾吴,史称吴太伯。太伯让贤成就周朝八百年天下,季札沽名让位致吴国灭亡。事详《史记?吴太伯世家》。[43]二子:指微子、季札。[44]诚以:实在是因为。 [45]序:序列,分别。 [46]裁:裁度,衡量。 [47]制:决断。庶: 众。 [48]名:名位,爵号。著:显现。 [49]器:此特指古代钟、磬等乐器,以及数量、悬挂方式,象征一个人的身份和地位。帝王钟室四面墙壁皆悬挂叫“宫悬”;诸侯三面悬挂,去其南面乐器,叫“曲悬”;大夫只在左右两面墙悬挂,叫“判悬”;士仅在东面墙或阶间悬挂,叫“特悬”。形:显现,表现。指“宫悬”“曲悬”“判悬”“特悬”,这些乐器体现名位、爵号。[50]名:名称。指爵名是爵位的称呼。 [51]别:区别。指器物是用来区别人的职位的。 [52]粲然:清楚鲜明。[53]大经:大是大非,大义,方向。 [54]“名器既亡”二句:丢失了名器,礼怎么能存在。指名与器是维系**体制的基础。亡,丢失。 [55]昔仲叔于奚有功于卫:事见《左传》成公二年。是年春,齐侯进攻鲁国北部边境,卫侯派遣孙良夫等攻打齐国。在交战中,卫国的新筑大夫仲叔于奚救了孙良夫。 [56]辞邑而请繁缨:仲叔于奚辞邑而请繁缨,要的是一个身份。辞邑,仲叔于奚救了孙良夫,卫国人把温邑赏赐给他,他谢绝了。请繁缨,要求得到繁缨。诸侯所乘马的马腹带叫繁缨,象征主人身份。[57]假:借。[58]君之所司也:司,掌管,专有。名与器为国君所专有, 是权力的象征。 [59]“政亡”句:如果国君丢失了政治权力,**也就随之灭亡了。政,政权。60]正名:辨正名分、名称,使名与实相符。 [61]民无所措手足:百姓不知怎么办,连手脚都不知道摆在哪里好。 [62]细务:小事。 [63]先之:把它放在首位。之,指正名。 [64]众人: 一般人。 [65]识近:目光短浅。 [66]履霜坚冰至:《易?坤?初六》爻辞。踏在下霜的地面上,便知道快要结冰了。比喻人事的吉、凶皆逐渐而来。 [67]《书》:《尚书》,又称《书经》,儒家六经之一,是一部上古政治文献的汇编。 [68]一日二日万几:见《书?皋陶谟》。孔安国注曰:

    “几,微也,言当戒惧万事之微。”微,即征兆、苗头。此言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件事情的苗头出现, 一定要当心,戒惧处理。 [69]幽、厉失德:谓周幽王、周厉王昏暴无德失去民心。幽,周幽王

    (前 781—前 771),周宣王之子,名宫湦(shēng)。好谗谄,不理国事。宠爱褒姒,废申后及太子宜臼,终于遭到申后联合犬戎攻伐,被杀于骊山之下,西周亡。厉,周厉王(前 878 年至前 828 年

    在位),周夷王之子,名胡,暴虐无道。国人谤王,使监谤者,人莫敢言,道路以目。万民沸腾,共叛袭王,厉王奔彘。幽厉事详《史记?周本纪》。 [70]周:周王朝。道:政治措施。 [71]散坏:破坏,败坏。 [72]下陵上替:在下位者欺侮在上位者,在位者权势日衰。陵,通“凌”,侵犯、欺侮。替,衰败。 [73]诸侯专征:指齐桓公、晋文公、宋襄公、楚庄王、秦穆公等春秋五霸互相攻杀,专事征伐。 [74]大夫擅政:春秋时,晋之六卿韩氏、赵氏、魏氏、范氏、中行氏、智氏,齐之陈(田)氏,宋之乐氏,郑之罕氏,鲁之季氏、孟氏、叔孙氏,皆大夫专政。擅,专。

    [75]什:同“十”。 [76]文、武:周文王、周武王。祀:谓子孙世世代代祭祀不绝。灭国即绝祀。因此,“祀”指政权的存续。绵绵:连续不断。属:连接。 [77]晋文公(前 697—前 628):姓姬名重耳,献公之子,春秋五霸之一。 [78]有大功于王室:鲁僖公二十四年(前 636)周襄王弟太叔带攻王,襄王出奔氾(fán,今河南襄城县南),太叔居温(今河南温县西南)。次年,晋文公发师围温,迎襄王入于王城,杀太叔带。晋文公平太叔带之乱,大功指此。 [79]请隧:隧, 地下通道,此指天子之墓深有隧相通。晋文公请隧,请求天子允许其死后按天子礼下葬,其实是对名分的过分要求,天子不许。[80]王章:**的葬礼。章,典章制度。[81]未有代德而有二王: 没有改朝换代而有两个王。代德,取代旧朝以治天下之德,引申为改朝换代。文公是诸侯,而用天子的葬礼,故曰“二王”。 [82]叔父:《仪礼?觐礼》:“同姓小邦则曰叔父。”此指晋文公。恶(wù):忌讳,不同意。 [83]隧:用作动词。挖地道。 [84]请:请示,求。此言要求周襄王批准。 [85]曹:国名,姬姓,周武王封其叔振铎于曹,都曹丘,故城在今山东菏泽市定陶区西南。公元前 487 年(鲁哀公八年)为宋所灭。滕:国名,姬姓,周文王第十四子叔绣,武王封之于滕, 今山东滕州市西南有古滕城,即滕国。 [86]邾(zhū):国名,曹姓,至周为鲁附庸,亦称邾娄,后改曰邹。初都今山东曲阜市东南,后都今山东邹城市东南,战国时为楚所灭。莒(jǔ):国名,己姓,旧都介根,今山东胶州市西南,后迁莒,今山东莒县。 [87]宗主天下:为诸侯的共主。

    [88]加:凌,侵犯。 [89]徒以:只是因为。 [90]名分:“宗主天下”的名分。 [91]季氏之于鲁:鲁大夫季氏,鲁庄公之幼弟季友,自鲁僖公世为相以来,世专鲁政。季平子逐昭公,季康子逐哀公,然终身为臣,不敢篡国。事详《史记?鲁周公世家》。 [92]田常之于齐:田常即田成子, 又名田恒,汉避孝文讳,改“恒”为“常”。春秋时陈国公子完因内乱奔齐,改称为田氏。其后田釐子事齐景公为大夫,至田乞立悼公,自为相,专齐政。田乞死,田常继位,杀简公,立平公,齐国之政尽归田氏。然亦不敢自立。事详《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93]白公之于楚:白公,楚平王太子建之子名胜,随父逃避费无忌的谗害,去楚至宋,宋乱逃至郑。郑杀太子建,胜奔吴,后回归楚,号白公。白公请楚攻郑,欲报父仇,楚令尹子西、司马子期应允,还未发兵,晋伐郑,子西、子期反助郑。白公怒,反楚,杀子西、子期,劫楚惠王,楚国叶公征讨,白公兵败自杀。 [94]智伯之于晋:智伯,晋六卿之一,在六卿中*强。智伯攻晋出公,出公道死。智伯未敢篡晋,乃奉哀公矫而立之。事详《史记?晋世家》。 [95]奸:干犯。诛:讨伐。 [96]暴蔑:轻慢。 [97]剖分晋国:周贞定王十六年,晋出公二十二年(前 453),赵、魏、韩灭智伯,遂三分晋国。剖分,瓜分。 [98]宠秩:宠爱而授以官爵。秩,序官赐爵。 [99]区区:微小,残存。 [100]复:又。

    [101]并弃:屏除。并,通“屏”。 [102]三晋:公元前 453 年晋国赵氏、魏氏、韩氏三家大夫联合灭智氏,三分晋国成为赵、魏、韩三国,史称“三晋”。 [103]得:能。 [104]悖逆:叛逆, 犯上作乱。 [105]桓、文之君:桓,齐桓公,名小白,春秋五霸之一,公元前 685 年至公元前 643 年在位。文,晋文公。 [106]奉:遵循。 [107]请:主语为“三晋”。 [108]坏礼:毁坏、破坏礼制。 [109]以智力相雄长:用智谋和武力相争,决定谁强谁弱谁为霸主。 [110]社稷:土、谷之神,合称“社稷”,为**政权的代称。历代王朝,建国必立社稷坛;灭人之国,必毁其国的社稷坛。 [111]泯绝:消灭。 [112]糜灭几尽:破碎毁灭,几乎死绝。
    目录
    **册 卷一至卷二二(周纪一至汉纪十四) 第二册 卷二三至卷四五(汉纪十五至汉纪三十七) 第三册 卷四六至卷六八(汉纪三十八至汉纪六十) 第四册 卷六九至卷八七(魏纪一至晋纪九) 第五册 卷八八至卷一〇四(晋纪十至晋纪二十六) 第六册 卷一〇五至卷一二二(晋纪二十七至宋纪四) 第七册 卷一二三至卷一四〇(宋纪五至齐纪六) 第八册 卷一四一至卷一六二(齐纪七至梁纪十八) 第九册 卷一六三至卷一八八(梁纪十九至唐纪四) 第十册 卷一八九至卷二〇九(唐纪五至唐纪二十五) 第十一册 卷二一〇至卷二三一(唐纪二十六至唐纪四十七) 第十二册 卷二三二至卷二五四(唐纪四十八至唐纪七十) 第十三册 卷二五五至卷二七七(唐纪七十一至后唐纪六) 第十四册 卷二七八至卷二九四及附录(后唐纪七至后周纪五及附录)

    与描述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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