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新形势发展的需要,我们对《应用写作教程》进行了第五次修订。这次修订,其“手术”面积比较大,主要表现在:
一、将应用写作的分类由原来的四大分类五大类,以一个大类为“篇”,然后在篇内分若干章表述。
二、将原来在教程中介绍的“公文”称为“法定性公务文书”,简称为“公文”,包括由《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的党的机关公文,由《**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行政机关公文,由《人大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人大机关公文,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机关公文处理条例》规定的军队机关公文,由《人民法院公文处理办法》规定的法院公文。
三、考虑到初学应用写作者由于接触社会不多,对**机关及其职能所形成的“块条关系”不了解,所以在学习法规规章和面对模拟公务应如何去处理时,往往会出现一筹莫展的境况。
四、与《教参》同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