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全球生态环境保护计划
5.2.1 重要的全球环境保护公约
国际环境法的根本任务和*终目的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国际环境法的实施主要靠各缔约国的自觉履行,但对那些针对全球主要环境问题所制定的环保公约,所有缔约国都必须不折不扣地履行条约的义务。目前,全球环境问题中*主要的公约有6个。
1.《拉姆萨湿地公约》
广义的湿地定义为:陆地上所有季节性或常年积水地段,包括沼泽地、泥炭地、湿基地、湖泊、河流、稻田、海岸、滩涂、海口、珊瑚礁、红树林以及低潮时水深6m内的海岸带。湿地是水陆相互作用形成的独特生态系统,是自然界*富生物多样性的生态景观和人类*重要的生存环境之一。湿地��称作陆地上的天然蓄水库,它不仅为人类提供了大量的水资源,而且在蓄洪防旱、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促淤造路、降解环境污染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湿地又被称作“自然之肾”。湿地的生态结构独特,通常拥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是众多野生动物特别是**水禽的重要栖息地。湿地还具有极高的生产力,它为人类提供大量的粮食、肉类、能源以及多种工业原料和旅游资源。但是,正是这*后一种作用的不适当开发和滥用,危及到湿地本身的生存,也不可避免地影响到了湿地其他功能的发挥。
1971年,国际社会在伊朗的拉姆萨正式通过了《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为《拉姆萨湿地公约》。公约规定,各缔约国至少指定一个国立湿地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单中,并考虑它们在养护、管理和明智利用移栖野禽原种方面的国际责任。公约要求缔约国设立湿地自然保留区,合作进行交换资料,训练湿地管理人员,需要时应召开湿地和水禽养护大会。
2.《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海洋污染的日益严重,各国逐渐重视海洋污染问题,并进行合作以防止和减轻海洋污染,有关防止海洋污染的国际法因而迅速发展起来。 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的治理,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生态平衡的呵护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不仅直接关系到当代人类的生存环境,还涉及我们子孙后代的可持续发展的生存环境。环境、生态和资源问题已成为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性的问题。我们编写这本书是为了将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介绍给大家,对地球的演化、形成和地球上的资源、生态、环境,以及它和人类的关系作一阐述,从而使我们当代大学生对目前面临的全球环境问题有一个较全面的认识,对党**和政府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降耗”能有更深刻的理解。我国从贫穷落后的旧中国到将建设成的一个社会主义和谐的小康社会,成绩是巨大的。但我们为此也付出了巨大的代价:过多、过度地消耗了地球上可再生与****的资源,例如森林中的木材,草原上的牧草,江河湖海中的鱼虾,地下的石油、煤、天然气等;过度、过分地破坏了地球环境与生态平衡,例如开伐森林成农牧地,开垦草原成农田,排泄湿地中的水源改作他用,填湖、围垦造田等以修造厂房、住宅、公路等。人类又每时每刻地侵占其他生物的栖息地,大大减少了地球上生物多样性;人们不断地向地球各处排放了大量的污染物、废弃物,使地球环境遭到日益严重的污染、生态平衡失控,以至于难以自动恢复;矿物燃料的大量使用造成COz排放量日益增加以及其他化学品的释放影响了臭氧层空洞的存在与形成,等等。对于近几年来地球上的异常气候的频繁出现,不能不说它与人类生产与生活活动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