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建设需要法律逻辑学。近些年来,与法治思维、法律方法联系密切的法律逻辑学,在学科体系建构、知识创新及能力提升训练等方面均取得了不俗的成绩。这意味着,我们的传统辩证思维被融入了更多的逻辑因素,人们已经开始重视逻辑对法治建设的意义。同时,逻辑思维规律(包括定义、体系和论证等)正在形塑与法治要求相匹配的法理以及思维方式。逻辑思维是推动人类进步的内在力量,法律逻辑是设计法治乃至于保障法治实现的思维工具。法治中国建设包括了法律逻辑学所塑造的法理思维、法律思维和法治思维。然而,法律逻辑学目前的智识供给与法治的要求相比尚存不小的距离。近年来中国法律逻辑学的发展,主要是逻辑与法学知识、原理、方法的整合;法律逻辑学的知识体系、学理传承等还是主要来自欧美,研究成果中借鉴成分较多,而在原创性以及对中国法治建设现实问题的关怀等方面皆存在明显不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仅要重视法治话语或法治意识形态塑造,还需要重视法律逻辑学研究。只有在追求法治和尊重逻辑的基础上,才能建构满足中国法治建设需要的法律思维规则。令人欣喜的是,随着法治中国建设的持续推进,法律逻辑学的发展也迎来了新一轮的发展契机。全面依法治国构成了当代中国**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转型的长远目标,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作出的庄严选择和战略部署。把法治当成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历史活力,是在科学认识论和方法论指引下的伟大决策。2020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更是明确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经验的概括与总结,包含了诸多值得深入研究的法治概念、命题和原理等。就概念而言,“法治中国”构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概念。在法理上,“法治中国”包含交叉重叠的四层含义:一是用法治修饰中国,即在联想使用中建构中国特色的法治话语体系、理论体系,进而为法治话语权的形成奠定意识形态基础。二是用法治定义中国,在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法治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这一背景下,明确法治中国的基本含义、原则要求、意义特征以及实现方法等,从而为形塑法治理论、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等奠定逻辑基础。三是在定义法治的基础上,用法治观察中国,目标在于用法治理解、解释中国,进而用法律确定主体间的法律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四是用法治战略目标、规划等建设中国,全面推进法治**、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就命题而言,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了有关法治的诸多命题,如,法治就是把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和社会治理体系的法治化、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遇事找法、化解矛盾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等。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诠释、论证以及贯彻实施,无疑都需要法律逻辑的助力。这些都离不开塑造法治知识、法律思维、法治思维和法理思维的法律逻辑学。